华懋集团向龚如心3弟妹追摩星岭物业案 明年3.11开审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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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集团于2019年终止已故主席龚如心三名弟妹,包括龚仁心、龚中心及龚因心在华懋的职务。惟他们被终止合约后,涉未有依期交还华懋提供的摩星岭豪宅单位和车位,遭华懋入禀追讨。案件今(8日)在高等法院作预审,并排期于明年3月11日审讯,预计需时7天。

原告为华懋代理有限公司,被告为龚仁心、龚仁心的妻子刘元春、龚中心和龚因心。

入禀状指,根据华懋和被告的雇佣合约,被告受聘时可居于摩星岭华亭阁的涉案单位和车位。华懋于2019年8月终止雇用被告,被告未有依期交还单位和车位。华懋因此要求被告交占用的物业及赔偿损失。

案件编号:HCA2022、2024、202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