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仁心被指骗5千万打官司 商人称信有投资机会 支票无填擡头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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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集团时任主席龚仁心被指以投资为名,诱商人投资5000万元,惟有关款项却用于龚如心与陈振聪的争产案上,商人欲向龚讨回金钱,案件今(6日)在高等法院审理。提告商人陈书春供称,因龚曾承诺向他提供投资机会,而他与龚亦是深交,故他才会提供该5000万元的支票,他亦承认该支票并没有写上台头。

原告陈书春及卓基工程有限公司,被告龚仁心、雄福有限公司、华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和黄干亨黄英豪律师事务所。

原告陈书春承认,他提供与龚仁心等的5000万元支票,并未有填写擡头。(朱棨新摄)

指龚曾称其友人有投资机会

代表原告的律师陈词时透露,陈于2009年和在厦门与龚仁心见面,龚指其朋友宋女士有投资机会,游说陈投资土地发展及证券。陈因此透过卓基,向宋的雄福支付了5000万元,但指宋最终把款项转至黄干亨黄英豪律师事务所及华懋慈善基金。原告于2014年入禀向众被告追讨。

陈书春今作供时称,他于2009年和龚仁心到上海考察前,订立投资合作备忘录。其后双方再有另一份撤销投资备忘录,龚承诺会退回投资款项。

陈书春指他与龚仁心(前)于2009年在上海考察时,龚曾承诺有投资机会。(资料图片)

被告律师指龚无准备过文件

陈在接受辩方盘问时,承认投资备忘录没有提及投资利润、时间和风险等,但指袭仁心曾称宋是他的好友,亦答应会给陈更多合作机会。惟律师指龚仁心没有准备过该些文件,陈否认并指对方“胡扯”。

案件编号:HCA 83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