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屋大王”王光荣与村代表涉讹骗地政署案 将于2025年审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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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屋大王”王光荣以及一名元朗乡村代表,涉在14年间向地政总署讹称,申建丁屋的申请人是相关土地的唯一合法注册业权人,令署方批出建屋牌照。两人同被控串谋讹骗,案件今(5日)在区域法院提讯,他们均不认罪。法官将案件押后至2025年2月10日开审,预计需时28日。

两名被告:王光荣(72岁,荣佳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事务律师)及程振明(65岁,程为元朗区区议员兼元朗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

控罪指,两人于2005年5月11日至2019年5月7日,与其他人士串谋诈骗地政总署,诱使地政总署署长及其职员违反其公共职责而行事,即向涉案申请人,批出建屋牌照。

两人涉虚假地表示,每名申请人为水蕉新村有关土地地段的唯一合法注册业权人,并就该土地地段申请建屋牌照。他们又涉虚假地表示,上述申请人从未与任何人士订定任何协议或安排,以转移、让与、处置或其他方式处理该土地或其任何权益;申请人从未作出亦无意作出任何私人安排,把他们根据该政策。

案件编号:DCCC 104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