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教师涉非礼4女生 补课班手指腋下笃胸 称交换IG夺女生手机
中学数学男教师,涉嫌在校内侵犯4名女生,包括用手指在女学生腋下位置笃其胸部,亦有借机笃女生腰部等。教师否认13项非礼罪,案件今(6日)在区域法院开审,控方指被告曾要与其中一名女生交换IG帐号,强行夺去对方手机,女学生欲抢回手机时遭被告捉腰阻挠,亦有女生指被告也有用笔笃男生,但会用手指笃女生。
被告YYW(32岁)被控13项非礼罪,指他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9月期间,在何文田某学校,2度非礼女童X(17岁)、3度非礼女童Y(17岁)、5度非礼女童Z(16岁)及3度非礼女童J(介乎15至16岁)。
被告曾任4事主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
控方指,被告案发时是一名中学老师,案发时在何文田区一中学任教,并且是4名女事主两个年度的班主任兼数学科老师。除了恒常课堂,被告亦会替中二至中五学生上补课,4名事主均曾参与被告的补课班。
事主X称补课班上遭被告笃胸及腰
控方续指,X曾在补课班上做练习时,感觉到被告以手指用力笃她腋下右胸位置,X立即将右肘移向上身及向右腋施压,被告缩回手指并走开;X亦曾在另一次补课班,感觉遭被告笃腰,X将身体移向邻座同学,但被告仍继续笃数下,并将手指伸进她腋下位置,触碰到X的胸侧,X转身看着被告,被告便走开。
Y曾把事件告知X
事主Y则在3次上补课班时,感觉被告伸入她的腋下,并用手指笃她的胸侧数下。3次事件中,Y均曾叫被告不要碰她,被告没有说话,其中一次,被告的手仍有动作,Y离开座位,事后亦有将事件告知X。
J称遭被告抢手机交换IG及压腰
事主J则指被告曾硬要和她交换IG帐号,并取走其手机,J欲抢回手机,但遭被告阻挠,她指被告隔着她的运动服,用手抓着并紧压其腰部约5至6秒。被告又曾在教室内,将手指伸进J腋下位置,再笃她上胸位置一至两秒,令她感到不安。此外,J在上补课班时,被告曾说她未能在考试中取得佳绩,期间用手指笃她上臂近胸位置,再拉起她的衣袖用手扫她手背及手掌一至两秒,J感恶心遂移开。
及至2022年11月,副校长收到学生投诉被告非礼,事件才曝光。副校长称,4名事主均诉说,被告曾将手指从后伸进她们的腋下位置触碰胸部。
Z做错数学题遭被告笃胸
控方指事主Z称曾在课室及走廊受侵犯,她指被告曾4度将手溜进她腋下位置,并用手指笃其“胸围位置”数下,其中一次Z叫被告不要笃,被告著她做数学功课,不要做其他科目的功课,并继续笃她同一位置两下。另外,Z有次在走廊做数学练习时,因未能正确完成数学题遭被告笃胸。Z感到不安,并想避开被告。
Z拒行近被告用双手护胸
另外,Z指被告曾在某次下课后,在教室内从后用手抓及捏她的腰侧5至6秒。Z感到惊愕,遂站起来转身看着被告,被告没有说话。Z感害怕,便改到另一座位坐,被告挥手示意Z过来,她摇头拒绝并将手护在胸前,被告伸手捉住她的手,期间碰到其胸。Z指当时有其他同学在场,但她见同学没有反应,误以为自己“谂多咗”所以未敢反应。
被告教数却喜欢讨论英文学习
控方之后先传召事主Z,并在庭上播放Z与警方的录用会面,Z透露被告经常在小息期间走到课室,但:“唔知佢嚟做乜。”又指被告教数学却喜欢与她讨论英文学习。Z亦称,被告时常用笔笃男同学,女同学则多用手指笃,觉得同学做错事便会叫他们“坏坏”。
辩方指Z想换走被告而杜撰非礼事件
辩方盘问时质疑,Z与其他事主不满被告教学,想换走他而合谋杜撰非礼事件。Z否认并说:“想要换走佢,就系要减少同佢接触。”她同意,被告曾用笔笃她背部、上臂等令她感厌烦,强调她只是向副校说出事实,没有说出一些夸张失实的事。惟她承认,当时因怕只说被告非礼事件不足以令校方换走被告,故曾向副校提及她不满被告的教学表现。
案件编号:DCCC 37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