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头车司机涉奸15岁少女 趁事主寄居家中借机侵犯 裁强奸罪成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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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头车司机和女友同居期间,女友朋友的15岁女儿到来暂住。他涉趁女友不在家,突然到少女的房间, 强奸对方,并把精液射在少女的脸上。司机否认强奸罪受审,陪审团今(3日)在高等法院经约3小时退庭商议,以6比1裁定司机罪成。法官先索取被告的背景和心理报告,以及事主的创伤报告,而判刑日子则有待控辩双方商议。

被告赵启邦,41岁,泥头车司机。他被控于2021年9月10日,在落马洲某单位强奸案发时15岁的X。

被告赵启邦在高等法院被裁定强奸罪成。

X在契家姐的家寄居时被侵犯

X在录影会面时称,她自2021年8月起,在“契家姐”(即X母亲的朋友)和被告同居的新田单位居住。案发日下午5时许,“契家姐”不在家,被告突然进入X的房间吻和揽她。

X曾称好痛及唔想但被告未有理会

被告继而脱去X的衣服,抚弄其私处。他又脱去自己的裤子,并把她强奸。X当时表明“好痛”、“唔想”,但被告未有停止,并X的脸上射精。

母亲契细佬来电X即告知被奸

X被强奸后,被告用纸巾拭去X脸上的精液。她前往洗澡,然后离开,两日后才返回单位。同时X母亲的“契细佬”来电,X把事件相告,X母的“契细佬”著X收搭物品离开,并到单位接她走。X母得悉事件后同晚报警。

被捕称情到浓时你情我愿

警员于同月13日清晨,到被告的单位调查。被告向警员表示案发时和X“搞咗嘢一次”,并解释当时和X情到浓时,在双方你情我愿下性交。

案件编号:HCCC2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