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雅涉虚报行踪 辩称主动通报去派对 因人多要摄入去见主人家
荣源茶行太子女王诗雅出席“洪门宴”后涉嫌虚报行踪案今(20日)续审,王被裁定表证成立后出庭自辩,她称被送到竹篙湾隔离后,有卫生署人员来电与她核对“安心出行”纪录。,但发现人员无问及她出席生日宴会的行踪,她自言:“𠮶晚见嘅人好似好多,我觉得有需要话番畀佢哋听。”故她主动致电署方报告有关行程,当时接线护士问她,为何到场只是送礼物要用上半小时,王即称,因为当晚餐厅人多,她要“摄入”人群才能见到派对的主人家,之后又要“摄翻出嚟”才能离开,故要花点时间。
王被裁定表证成立
暂委裁判官叶青菁今裁定王表证成立,并简述理由指,法庭裁定表证不成立的标准,即指在假定所有控方证人都可信可靠后,都不足以支证控罪元素,但她认为本案并非这类情况,详细理由将在裁决时阐述。
拒除口罩作供
王选择出庭作供,叶官要求她除口罩作供,惟她脱下口罩后即称有气管敏感,并说:“如果你唔介意我散播细菌,我可以除。”辩方大律师黄继儿亦反对,投诉叶官早前没有要求控方证人除口罩作供。王再指:“如果你真系要医生纸,我可以今日去睇医生。”叶官最终批准她继续戴口罩口供。
竹篙湾热水炉坏掉要洗冷水澡
王作供指,她在家族茶叶公司从事市场推广,亦有参与商会和非牟利组织工作。她于2022年1月4日收到通知,指其母被列作密切接触者,故她需到竹篙湾隔离。当晚接近午夜,她与家人被送往竹篙湾,直至翌日凌晨2时才获安排入住独立房间。她在房间内做了核酸检测,打算洗澡时发现热水炉坏了,通知职员但无人前来维修,只好迅速洗了冷水澡。
隔离第二天体温超过38度
王续指,她隔离期间不得离开房间,需要每日3次自行量体温。隔离第二天(5日),她自行探热,发现体温达至38.2度,遂打电话告诉职员。傍晚时分,她收到电话指其初步确诊,但因检测结果“掷界”,故需安排她送院抽血,她再探热时体温已达38.4至38.6度。
收到多名自称卫生署人员来电
王又称,等候职员接送她到医院期间,收到自称卫生署人员来电,要求她上载“安心出行”纪录,她曾询问对方有否职员编号,但不获理会。王上载纪录后约1、2分钟,有人再次来电跟她核对纪录资料。后来,她接到更多自称署方人员来电,追问其“安心出行”纪录,例如:为何纪录显示她在竹篙湾、她是否与母亲在同一病房隔离等等,她当时亦有回答。
主动向署方通报曾出席派对
王再指,她一直待至第三天(6日)上午都未获安排送院,其时她突然想起,前一晚跟她核对“安心出行”纪录的人员,没有核对其于1月3日晚出席派对的行踪,她遂回电该人员。问及为何会主动致电署方人员,她说:“我觉得我有呢个责任去话番比佢哋听…个晚见嘅人好似好多,我觉得有需要话番畀佢哋听。”
另一护士接听及作记录
至于电话内容,王就指当时听电话的人说,她不是前一晚打电话的护士,但会代为纪录,并向她核对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资料。王向护士交代,她于1月3日晚上9时半左右到了涉案餐厅,并向派对主人家赠送礼物,逗留约半小时后便乘的士离开。
餐厅人多要摄入去见主人家
王忆述,护士曾追问为何送礼物需时半小时,她遂回答指当时餐厅人多,故需“摄入去”才见到派对主人家,寒暄数句后,主人家就被拉走,故她又“摄翻出嚟”离开餐厅,并于10时20分左右回到家中。护士再要求王证明她在该时间如何回家,她便翻查当晚与男友的通讯纪录。
被告王诗雅(38岁),被控4项“明知而向获授权人员或卫生主任提供虚假资料”罪,指于2022年1月6至7日间,明知而分别向卫生主任张竹君、获授权人员辛丽芳和赖洁生,提供虚假资料,即她于同月3日晚上,离家前往湾仔餐厅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
案件编号:KCS17697-17699、1770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