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患自闭症被告认暴动罪 控方决定不起诉其袭击罪名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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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大年初二凌晨在旺角爆发的骚乱事件,其中10名被捕人士涉暴动罪的案件,今在西九龙法院续审,并再有一名被告认暴动罪名,控方亦决定不再起诉该被告袭击伤人罪名。辩方律师透露,该被告患有自闭症,案发后更患上严重抑郁。法官把该被告的案件,押后至7月12日再提讯,待本案审结才判刑,期间准该被告继续保释外出。
控方又读出案情,并透露有四名警员受伤,其中一名女警因指骨骨折,获病假360天。
本案原有11名被告,今早认罪的被告吴挺恺(25岁),另有一名女被告李倩怡(17岁),早前已弃保潜逃,法庭已发出拘捕令。
其余被告:莫嘉涛(18岁)、钟志华(31岁)、何锦森(38岁)、霍廷昊(24岁)、陈和祥(71岁)、邓敬宗(27岁)、李卓轩(20岁)、林永旺(22岁)、叶梓丰(18岁),共被控暴动罪、袭警罪、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和刑事毁坏等十多项罪名,控罪指他们在去年2月9日(年初二)在旺角参与暴动、袭击警长曾家辉、警员黄永浩和彭德政,以及刑事损坏警车。
女警长右掌骨骨折放病假一年
控方案情指,案发当日近凌晨4时,旺角山东街有人群聚集,警方已设下防线,但有人向警方掷物及损坏道路设施,当时吴亦在人群当中,有片段拍到吴被曾三度向警员掟砖或物件,吴之后被制服,警员在他的袋中搜出电筒、眼罩及口罩。
控方又指,当时有4名警员受伤,警其中一名机动部队女警长,在事件中右手掌骨和右中指指骨附近骨折,要打短臂石膏,自去年2月9日至今年2月2日,共获360日病假。今年2月,医疗判伤委员会就女警长的伤势裁定她1.5%永久伤残。
另一名机动部队警员受袭后失去知觉,右门牙折断,右腿有瘀伤,亦获三天病假。其余两警员,一名手肘及上背有触痛,获7天病假,警长曾家辉则左肩和左手擦伤,没有病假。
案件编号:DCCC90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