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有暴力倾向自愿入院者同受释放令监管 李夏茵称不会降求医意欲

撰文: 吕颖姗
出版:更新:

精神健康咨询委员会周四(27日)开会同意研将“有条件释放令”扩大至自愿入院有暴力倾向患者,他们出院时仍须遵守特定条件,如在指明地方居住、按指示服药及覆诊等。对于有关注组织忧虑将自愿入院病人同纳“监管”会令有意求诊病人却步,李夏茵今日(28日)出席一个活动后回应时指,有刑事暴力倾向者的精神病患,很多时候已被送入医院及强制羁留,不会因或被“有条件释放”而却步不去医院。她重申,扩大机制是希望医生发现病人在院时有暴力倾向,可以将其纳入机制内,在批准其出院时列明要遵守条件。

医务卫生局副局长李夏茵指,有暴力倾向者大部分已送院。(资料图片 /卢翊铭摄)

李夏茵:有暴力倾向者大部份已送院

社福界忧扩大有条件释放令至自愿入院病人,会减低他们主动求诊意欲,李夏茵今表示,即使扩阔了机制,仍是聚焦于有暴力倾向的患者,而相关的患者很多时候已被送入医院及强制羁留,故不会出现因为“有条件释放”机制而却步不去医院,“我哋有理由相信如果真系有暴力倾向,其实已经送咗入院,而唔会因为咁而唔入院。”

她重申,扩大机制是希望医生发现病人在院时有暴力倾向,可以将其纳入机制内,在批准其出院时列明要遵守的条件。她又指,非所有有暴力倾向者都会被纳入“有条件释放”机制,医护在病人出院时会再为其进行评估。

被问到有无足够人手为病人定期覆核及评估,李夏茵表示,暂时相关未有数字,但认为在覆核现时“有条件释放”的患者后,或有个案可以取消释放令,医护人手或已有机会可以减少,而相关人手则可调动用在扩阔自愿入院有刑事暴力倾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