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督察当街掴途人判囚一月 官指被告短时间内两犯案令人担心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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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督察休班期间在铜锣湾当街掌掴一名撞到他的男途人,之后再恐吓另一名男子,早前被裁定普通袭击及刑事恐吓罪成,裁判官引述医生报告指被告患精神病一段时间,医生不建议医院令,但强烈建议被告接受治疗;同时亦考虑被告在短时间内已第二度犯案,情况令人担心,考虑案件严重性及阻吓性,判被告入狱一个月,但准保释等候上诉。而被告早前涉的另一宗袭击罪则上诉失败。
被告方富邦,43岁,被控于去年9月,在铜锣湾街头与一名刚下的士的乘客争执,被告之后掌掴对方,并恐吓对方同行的同事说:“你咁多事就打X埋你,关你X事,X你老母。”因而被裁定普通袭击及刑事恐吓罪成。
裁判官判刑时指,事件因冲动而起,被告与事主初时只是轻微碰撞,被告却以暴力对待,行为不合理且野蛮。医生报告指被告已患有精神病一段时间,医生认为被告知自己处境,不建议入院令,但强烈建议被告应继续接受治疗及服药。
被告早前被指在寿司店袭击人上诉被驳回
除本案以外,被告于去年3月18日被控在东涌一间寿司店与他人碰撞,期间用左手手指触碰该名人士的胸膛约10次,后被裁定袭击罪成,被判罚款1500港元。他不服定罪,早前向高院提出上诉,今被驳回上诉,并需支付控方讼费。
案件编号:ESCC 901/2017,HCMA67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