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青驾驶会:九成残疾泊位被“灰证”占用 促当局增罚则

撰文: 邓康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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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公署昨日(27日)发表主动调查报告,批评运输署2021年放宽残疾人士专用泊车位使用门槛后,泊位有滥用情况,尤其“伤残人士泊车许可证申请书”(俗称“蓝证”)及“司机接载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士泊车证明书”(俗称“灰证”)审批准则有差异,导致车位供不应求,“灰证”滥用情况加剧。

伤青驾驶会副主席江昌平今日(28日)上港台节目时表示,由于伤残人士泊车位不用收费,经常被没有接载残疾人士的健全人士滥用,自运输署放宽后使用门槛后,到现时八九成车位被“灰证”车辆占用,“蓝证”伤残驾驶者非常难找到泊位,要求运输署全面检讨开放伤残人士泊车位予“灰证”司机的相关罚则。

残疾车位。(资料图片/黄景洪摄)

伤青驾驶会:八九成车位都被“灰证”车辆占用

伤青驾驶会副主席江昌平指,留意到自从运输署在2021年1月起,将残疾人士专用的路旁泊车位使用资格,扩展至持“灰证”车辆可使用后,伤残人士由以往很容易找到车位,到现时接近有八九成车位都被“灰证”车辆使用,令伤残人士难以找到泊车位。

江昌平又批评运输署在推出政策前,没有充分与持份者沟通。他指,持“蓝证”的伤残人士如果违反使用条例,需要承担刑责;相反“灰证”持有人则没有刑责,此举并不公平。

倡规定“灰证”车辆使用残疾泊位时 驾驶者必须在车上

江昌平指,由于伤残人士泊车位不需收费,经常被没有接载残疾人士的健全人士滥用,要求运输署全面检讨开放伤残人士泊车位予“灰证”司机的相关罚则,例如法例应要求“灰证”持有人使用残疾人士专用泊位时,需要接载伤残人士的驾驶者必须要在车上。

立法会议员陈家珮。(资料图片)

陈家珮:署方应主动加强巡查及执法

立法会议员陈家珮表示,虽然自2021年起,伤残人士的泊车位由400多个,增加至500多个,但自从运输署开放“灰证”持有人使用伤残人士泊车位后,增加了约1,000张“灰证”,导致伤残人士的泊车位供不应求。

陈家珮指,“灰证”持有人超时泊车等滥用情况很普遍,认为运输署不能只有收到投诉时才进行调查,应该加强主动巡查和执法。她提出,应加强规管申请车种的类别:“接伤残人士如果用跑车根本唔make sense!”

陈续称,运输署称至今已撤销了约30多个“灰证”持有人的使用资格,但“灰证”被撤后又可以重新申请,认为署方应该加强罚则,例如驾驶者在重犯后,须撤销“灰证”牌照申请资格。她又说,运输署已计划在今年下半年推出“智能咪表”针对打击伤残人士泊位黑点,希望新措拖能杜绝滥用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