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岛停电|环境局促“奖赏”回馈市民 港灯:现评论赏金言之尚早

撰文: 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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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岛区周三(19日)大范围停电48分钟,港灯昨晚(20日)承认是驳错电缆引致。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今(21日)指已建议港灯如按《管制计划协议》机制获得奖赏,应将赏金回馈市民。港灯晚上回应查询时,现时只是四月,难以预测会否获年度奖赏,故评论今次赏金金额属言之尚早。

▼ 4月20日 港灯晚上10时会见传媒讲解电力故障初步调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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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展寰今日表示,不满港灯表现,并称已向港灯提出建议,作为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倘按协议机制获得赏金,应回馈予市民,并引述港灯指会考虑建议,但最终要由港灯决定。

港灯回复时再次强调奖罚机制是按港灯全年整体表现评定,非以单一事件计算,并指现时只是四月,难以预测会否取得年度奖赏,评论2023年的奖赏金额言之尚早。

▼ 港岛多区停电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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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意配合政府检讨“表现奖励及罚则”机制

港灯又说,现阶段正全力调查事故成因,以及全面审视供电系统内是否存在其他问题、检视维修施工前的准备措施和程序、确保供电稳定及可靠,会按政府要求在4星期内提交详细报告,重申乐意配合政府检讨,共同研究如何优化有关机制。

根据现时政府与港灯和中电签订的《管制计划协议》,有条文列明在故障后如平均可于70分钟内恢复供电,都可以获得奖励,条文并无就事故起因订下限制,变相因人为错误导致的停电,只要复供得快,同有奖赏。以是次事故为例,港灯由于48分钟恢复供电,按机制可额外赚取0.015个百分点的准许利润。若以港灯去年赚取29.54亿元计算推算,即相等于约55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