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津贴少 瘫男日吃1餐饮水饱 脑痫女逼住院舍 月剩200元过活
不少残疾人士没有工作能力,只能倚赖伤残津贴过生活。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今日(4日)就伤津举行公听会,多位与会人士均不满现时资助过低。一名肌肉萎缩症男患者生活紧绌,指过去10年只能1天吃1餐,其他时间靠饮水充饥。另一名28岁脑痫症女患者,虽然无法工作但仍无法取得残疾证明和乘车优惠,多年来住在老人院舍,每月仅靠200元过生活。
福利事务委员会今日就伤残津贴举行公听会,肌肉萎缩症倡议小组副会长甄俊杰指,自己由2005年开始瘫痪,10多年来单靠高津过活,但所需医疗费高昂,“(高津)得3,000几蚊,你要我用嚟食定买(医疗)消耗品?”甄俊杰续说,每月消耗品已要花费5,000元,过去10年很多时候一天只能吃1餐。其他时间靠喝水和绿茶“顶住个胃”。甄俊杰的病情一直没有好转,但曾突然间由高津被评为变低津,徬徨的时候曾想过轻生。甄俊杰要求当局提升高津金额至5,000元。
“唔好再讲褔利对冲 用乜乜挂钩”
另一名脑痫症、肌肉萎缩患者黄芷欣在会上激动地说,“可能你认为我还有手、还有口,但我现在找不到工作,但你们有没有提供资源给我褔利?”她无法取得残疾证明和两元乘车优惠,仅能以半额综缓生活,“我自己就住紧老人院,住咗咁多年,第4间院舍啦唔该!我几多岁啊?廿八咋!”、“院舍嘅钱用综缓畀,我1个月得返200蚊,200蚊剩挨1个月,你挨比我睇啊?”黄芷欣强烈要求局方,“唔好再讲褔利对冲,用乜乜挂钩,令我地咩褔利都攞唔到。”
另有与会人士不满,若残疾人士连续入医院,伤津就会被全数扣起,变相残疾人士情况愈差,津助愈少。劳工及福利局副秘书长(福利)陈羿回应,高津原意是为需要被不断照顾的人士提供更多资助,若残疾人士已在医院获照顾,发放高津的原因就不适用,又称局方已提供29日“Grace Period(宽限期)”,只要住院日数不超29日仍可获高津。对于领伤津者不能同时领综援的“对冲”,陈羿解释,若申领者是残疾人士,综援已经考虑了此因素并增加金额,因此不应该同时申领。
伤残津贴申请人需由医生证明属严重残疾,即失去100%赚取收入能力的人。其中普通伤残津贴和高额伤残津贴,每月金额分别为1,695元及3,390元。高津申请人需由医生评定为生活需要由他人不断照顾,又没有在受政府资助的院舍、公营医院、特殊学校寄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