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伤残者手术后 被评“情况好咗”遭削津贴 残疾定义被批过时

撰文: 王丹麟
出版:更新:

政府去年完成新的残疾评估定义,惟最终未有删去“丧失100%赚取收入能力”准则,被批令不少伤残人士未能领取津贴。
多名残疾人士今早(9日)到申诉专员公署投诉残疾评估定义过时,有四肢伤残人士领取高额伤残津贴多年,8年前完成手术后,突被社署削减金额至普通津贴,原因指与其有工作相关,事主批“我有做嘢同我系咪严重伤残有咩关连?”

伤残津贴制度被批自70年代使用至今未,准则及定义过时。(张超雄提供图片)
蓝先生(中)手术后被指其“伤残情况好咗”及“有做嘢”,获发津贴被转为普通金额。(张超雄提供图片)

手术后突被降至普通津贴 

任职文员的蓝先生在1996年因车祸致脊髓受损,四肢永久伤残,仅得右手有部分活动能力,一直领取高额伤残津贴。至2009年,左手完成肌腱转移手术后,回复部分活动能力,突被社署要求重新评估,并将津贴降至普通津贴。蓝先生向社署查询后,始被告知因其“伤残情况好咗”及“有做嘢”,决定将津贴转为普通金额。

蓝先生指手术对其帮助不算大,亦需要人帮助照顾,加上自车祸受伤后一直有工作,“唔明点解忽然变咗唔能够拎高额津贴嘅理由”,批评残疾评估的定义模糊。

工党立法会议员张超雄指,现时的伤残津贴自70年代设立以来未作全面检讨;而为伤残人士作评估的医疗评估表格,劳福局原打算删除当中“丧失100%赚取收入能力”等的选项,最后却指会引起复杂的准则问题而“反口”保留。张批评现时的伤残定义过时,劳福局更未有兑现承诺改善评估机制,结果令伤残定义及伤残评估的准则仍旧模糊,期望申诉专员公署正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