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汉六四晚旺角堵路 认非法集结囚7月 官寄语出狱后从新出发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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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东主3年前六四晚上,在旺角与其他示威者一起堵路时被捕,他早前承认非法集结罪,案件今(30日)在区域法院判刑。被告称因本案而付出代价,他因无法离港,令其生意受影响并欠下款项,期间亦与妻离婚,现希望能尽快出狱,工作偿债。法官考虑案件集结时间短,范围亦有限,亦未有对公众造成严重影响,判东主入狱7个月,并寄语他出狱后重新出发。
被告曾子良(58岁,物流公司东),承认1项非法集结罪,指他于2020年6月4日,在旺角亚皆老街非法集结。他原亦被控一项抗拒警务人员罪,获准存法庭案不作起诉。同案另一名被告58岁被告刘雨钊,早前亦被判监7个月。
2020年6月4日有人在旺角悼念六四事件。(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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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当晚有500多人悼念六四
案情指,2020年6月4日傍晚6时许,500多人朗豪坊和亚皆老街聚集及悼念六四,有人手持白色蜡烛或手机开启电筒,期间有人叫“光复香港”等口号。警方早已在旺角一带埋伏,至晚上9时许,趁多人冲出亚皆老街近砵兰街马路搬围栏及卡板,警员即上前行动,并拘捕包曾等人。
官称任何非法集结都存在风险
林官判刑时透露,曾求情时称他受本案影响而不准离港,从而影响其经营约10年的公司的业务,他并须向政府贷款,现仍欠政府300多万,故希望能尽快出狱工作和还款。
林官指接纳曾受社会气氛影响犯案,虽然当晚的集结对公众造成严重影响不算大,但强调任何非法集结都有潜在风险,当日因警方迅速采取行动,令集结在短时间内结束,才未引致严重后果。但寄语曾,若狱中表现良好,应能提早出狱,到时要从新出发。
案件编号:DCCC 78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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