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㓥房技工指空间不足迫使他非礼女友女儿 上诉求翻案被驳回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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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技工去年趁同居女友的16岁女儿熟睡,两度非礼她,曾解释犯案是出于“男人潜意识”,而代他求情的“体雕大状”梁思豪庭上则指,技工与少女同住在狭窄的㓥房,忍受不了诱惑,直指:“系梁振英嘅问题!”。技工早前被判囚3个月,不服提出上诉。高院今(27日)驳回上诉,判词中批评“体雕大状”的上诉理据冗长而重复。
44岁被告去年5月在仅百呎的㓥房家中,两度摸16岁少女X的手臂、胸、背和大腿内侧,事后更问少女:“叔叔系咪好咸湿?成日摸来摸去”。被告被裁定罪成,曾参选立法会补选、有“体雕大状”之称的代表律师梁思豪在求情时,将非礼归咎于㓥房问题,批评始作俑者是特首梁振英,被裁判官批评:“呢度唔系选举论坛”。技工其后向高院就定罪提出上诉。
高院法官彭中屏今颁下判词,批评“体雕大状”提出的8项上诉理据部份颇冗长及重复,例如上诉人投诉警员在录影会面中提出引导性问题,但上诉人在原审时已经由“体雕大状”代表,当时大状却表示警诫招认是自愿和准确的;再者,大状批评原审裁判官违反起码的逻辑、自相矛盾,却连所谓的逻辑矛盾具体是甚么都讲不出。法官逐一驳回8项上诉理据,判上诉人败诉。
案件编号:HCMA48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