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借醉非礼前女友 称过往已曾性交 官:之前系女友就点都得?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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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与前女友参加派对后,借醉叫前女友送他回家,然后在睡房非礼她,包括强吻、用手揸胸、脱裤用阴茎触碰她下体等,期间前女友大叫“唔好”,但男方毫不理会,继续用手指插入她的下体。青年早前在高院承认非礼罪,企图强奸罪则获撤控,今(24日)求情指与女友分手后放不下感情问题,又称二人仍是情侣时,已多次发生性行为,法官即反问:“之前系太太、女友就可以点做都得?”明言不会轻判感化或社服令,押后至下月15日判刑。

被告黄永杰在高等法院承认非礼罪。(资料图片)

被告黄永杰,22岁,曾任职侍应、运输工人等不同工作,只有中二学历。案情指,他与女事主X原本是住在天水围屋邨的街坊,前年才发展成男女朋友,但2015年6月已经分手。

同年7月21日,被告与X在旺角参加派对后,被告声称喝醉酒,要X送他回家。X将他带到睡房后,被告关上房门,用右手制服X,同时强吻她的脸和嘴、再用左手揸她的胸部,并脱下她的内裤,先后用食指和阴茎触碰她的下体。

被告称想以缠扰方式令女友回心转意

女事主在过程中不断反抗和大叫“唔好”,但被告完全不作理会,反而进一步用手指插入X的阴道。一星期后X才报警,警诫下被告声称“想继续见她”于是假扮醉酒要求X送他回家,把她按在床上,并在她不情愿下强吻和触摸她。

辩方律师今庭上求情,称女事主因不满被告醉酒后的行为与他分手,被告放不下这段感情,才会以缠扰的方式想令前女友回心转意,但解释二人分手前已发生多次性行为,分手后亦有保持联络,本案不涉及违反诚信,因为二人本来就是情侣关系。

官:之前系女友就点都得?

法官陈庆伟闻言反问:“之前系太太、女友就可以点做都得?”更说自己做高院法官多年,所见的强奸案通常是与事主相熟的人干犯,明言不会考虑判感化令或社会服务令,但要先索取X的心理评估报告,押后至5月15日判刑。被告期间需要还柙。

案件编号:HCCC7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