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管局女高层与夫涉偷窃 庄慧敏称遭误导以为犯罪 才说一时贪心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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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管局女高层庄慧敏与其医生丈夫赵名宇,被指在黄埔AEON超市内偷海胆及刺身等逾1600元食物案,今(2日)在九龙城法院续审,辩方争议两被告非情愿下录口供,庄就录口供的情况出庭解释,并称当日有警员向他们说:无嘟货品及无畀钱便是偷,又指有意与无意在偷窃罪上无分别,另有警员称,若他们配合,只会罚款不留案底,且很快可离开,庄称她当时相信了他们的话,因为他们是执法人员,相信自己的行为是偷,才会照警员指示说因“一时贪心”偷窃。控方不禁说,传媒有指有些执法人员也会犯法,庄同意,但称她当时被警员误导。

被告庄慧敏供称,她在医管局任职22年,现职位为总行政经理。庄与丈夫、同案被告赵名宇育有两名女儿,与76岁的母亲同住。

警员说过无嘟机即系偷

庄续指,2022年4月23日,她与丈夫被带到保安室不久,3名军装警员接报到场。警员钟兆伟查看闭路电视后称:“见到有啲野无嘟机,咁无嘟机即系偷。”明言要带他们返警署。庄即称他们并非故意,可能当中有些误会,并问警员:“Intentional 同 unintentional 有无分别?”警员回复指两者无分别,又谓:“总之啲嘢无畀到钱离开现场就系偷!”

否认曾说偷嚟自己食

庄又说,她当时并不知道“偷窃”在法律上的定义,并称:“就喺唔知先问佢(警员)”。庄又指当时听到警员回复后,便直接相信了警员的说法,认为:“佢地(警员)都处理呢啲案件,佢咁讲应该真喺事实。”庄另否认警诫下曾称:“呢10样嘢都系偷嚟自己食。”

庄慧敏称被捕至录口供过程中,均有被警员误导。(详看下图)

指警曾称只要配合便可尽快离开

庄又指她与夫被带回警署后,侦缉警员孔宪浩指盗窃案只是“小事”,只需罚款,不会留案底,故不需要请律师,只要他们“配合”,便可尽快离开。两人表示会“配合”后,孔便教他们交代时、地、人等资料,及称,庄亦依从。

信警员说无心都是偷

控方盘问时问庄是否明白何谓“一时贪心”,质疑其明知说法与事实不符都照做。庄称当时已决定会“配合”孔,孔亦称不会留案底,且另一警员早前已指无心都是偷,故庄一直都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偷”。

相信孔因他是执法人员

控方再质疑,既然庄认为会否留案底如此重要,为何不咨询律师。庄自言当时相信孔的说话,因为对方是执法人员。控方闻言指新闻亦有报道有些执法人员亦会犯法,庄同意但自言当时遭警员误导。

两名被告:赵名宇(47岁)及庄慧敏(48岁),均报称医生,庄任职医管局,曾与张竹君一同出席疫情记者会。两人被控于2022年4月23日,在黄埔花园青桦苑(第5期)地库一层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货有限公司,偷窃一个西瓜、一个蜜瓜、两包布丁、两包蓝莓、两包刺身、一包寿司和一包鸡,总值1632.8元。

案件编号:KCCC1147/202

女被告庄慧敏曾与张竹君一同出席疫情记者会。(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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