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管局女高层与夫涉偷窃 夫称遭警误导以为是偷 想快解决作招认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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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管局女高层庄慧敏,与医生丈夫赵名宇涉黄埔AEON偷海胆等逾1600元食物案,今(18日)在九龙城法院续审,赵就口供呈堂性自辩,强调他们无意偷窃,但称:“分咗心搞到啲货品冇嘟机。”及指警员误导他指:“有意无意没有分别后”,令他相信自己或许真的偷窃。加上他的女儿因未见父母回家,曾致电到警署查问,他因担心女儿,想尽快处理事件,才会在口供上作出招认。赵又称,他虽然是一名医生,但在法律上是外行人。惟控方质疑,以赵的背景,他怎会在未有阅读过口供便签署,赵重申他当日只想赶快完成程序。

两名被告:赵名宇(47岁)及庄慧敏(48岁),被控于2022年4月23日,在黄埔花园青桦苑(第5期)地库一层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货有限公司,偷窃一个西瓜、一个蜜瓜、两包布丁、两包蓝莓、两包刺身、一包寿司和一包鸡,总值1632.8元。

警称无付款带离货品便是偷

赵就其录口供情况出庭作供,并透露他是骨科专科医生,与庄育有2女,当日下午与太太及长女在黄埔用膳后,长女要回家上课而先行离开,两夫妇便到AEON购物,打算晚上煮饭。至约5时购物完毕,被超市保安截停及带返保安室,警员钟兆伟翻阅闭路电视后,指他们有部份货品未经条码阅读器扫描,钟并说:“冇嘟机即系偷。”庄即问:“intentional(有意图)同non-intentional(无意图)有咩分别?”钟称有意或无意都无分别,没有付款便将货品带离超市就是偷窃。

要求聘律师警说唔好嘥钱

随后,二人被带上警车,钟指示他们关掉手提电话,赵要求聘请律师及致电女儿,钟却称:“唔好嘥钱。”而二人被捕后已无权使用电话或与外界联络。

指警曾教二人说贪心偷食物自己食

赵又指,夫妇俩被带返警署时再次提出这些要求,惟侦缉警员孔宪浩指盗窃只是“小事”,充其量也只是罚款,他们“合作”便可尽快离开及致电女儿,又说:“(若找律师的话)今晚都唔走得,要去‘臭格’过夜,𠮶度好恐怖,你哋顶唔住㗎。”孔又教二人招认,因为一时贪心偷食物自己食。

警形容臭格恐怖觉忧心

赵解释,他当时不知道“臭格”是什么,但估计是环境比较恶劣的监房,须与其他被捕人士关押在一起,又指孔“形容到咁恐怖”令他十分担心,忧虑留在“臭格”会有危险。他有近视、散光及老花,在等录口供时,警员要他脱下眼镜,他因看不清周围,感到“好唔安落”。

指警录下赵未有说过的话

赵续指当晚首次录口供时,钟无问及事发经过便自行书写,赵称从没说过该口供所称:“啲嘢偷嚟自己食”等字句,随后钟开始与他聊起工作、移民等话题。完成后,有军装警员向他表示,他的女儿报警找父母,令他更加担心,赵说:“屋企得佢同外母喺度,一个老人家一个小朋友,佢又真系好徬徨,唔知点算打去警署。”坦言当时只想尽快致电女儿亲口交代去向。

作录影会面后才有机会致电女儿

及后,孔指首份口供不够仔细,要求赵以录影会面方式进行补录,他亦有配合,务求可以尽快离开警署。他最终获准用警署电话致电女儿,孔又称以他们的背景可申请签保守行为处理。

称遭警误导相信或有偷

赵直言,当时受到超市保安及警员误导称有意无意没有分别,令他“确实相信可能真系有偷咗呢个行为…因为分咗心,搞到有啲货品冇嘟机。”又害怕女儿担心父母安危,以为作出招认可尽快解决事件,便听从警员指示在口供上签名作实。

女被告庄慧敏曾与张竹君一同出席疫情记者会。(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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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接受盘问时指,当日在保安室看到警员点算货品时,惊觉有许多货品未经付款,问庄:“我哋买咗呢啲嘢咩?”他起初以为事件纯属误会,夫妇俩打算到警署后再作解释,他们又不想骚扰正在上课的长女,故没有想过要联络她或外母。

赵称虽然是医生但在法律上系外行人

控方盘问赵时指出,赵称他要求请律师及打电话被拒,但其后获发的羁留人士通知书,列明他有权聘用法律代表,不明他为何没有提出质疑?赵回应指:“我哋虽然系医生,但系法律上都系layman(外行人),啲嘢都唔系好识,担心自己讲会百词莫辨”,所以原本有意聘请律师替他们解释,但因警员误导讯息,经过权衡后还是认为毋须请律师,配合警员便可。

控方质疑赵作为医生怎会未看口供便签署

控方引述医委会守则指,医护人员若有任何刑事纪录必须申报,赵指当时深信警员称盗窃案不会留下案底,因此与警员“合作”录口供。控方质疑赵作为医生,以其学历背景、社会地位及知识水平,相信他必然有阅读过警员抄写的口供,才会签署确认。赵否认看过该份口供,再次重申他当时只想赶快完成程序。

赵作供完毕后,辩方确认庄亦会就口供呈堂性作供,案件押后至2月2日续审,届时则会由庄自辩。

案件编号:KCCC114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