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肥汉迫15岁初恋情人舔脚趾当性奴 官斥行为极侮辱 囚30个月

撰文: 凌子淇
出版:更新:

痴肥汉要15岁初恋情人送上裸照,惟分手后却用裸照威胁对方做其性奴至她28岁,少女初时无奈就范,却被迫为他口交及舔脚趾,终决定揭发事件。胖汉早前承认勒索及刑事恐吓等罪名,心理学家认为,被告因外形感自卑,又过度关注性且性观念扭曲,为想博取事主关注而犯案。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劳洁仪今(1日)判刑指,被告自卑及缺乏两性相处技巧,不能成为他剥削事主的借口,形容其行为极具侮辱,判他入狱30个月。

被告陆浩文(23岁,无业),承认2项促使未满16岁的人制作色情物品,1项刑事恐吓、1项非礼和1项勒索罪。

,承认2项促使未满16岁的人制作色情物品,1项刑事恐吓、1项非礼和1项勒索罪,被判入狱30个月。(资料图片)

15岁女事主是被告的初恋情人

辩方求情称,案发时20岁的被告一直受痴肥问题困扰,他同时患糖尿病,另因有哮喘无法做运动,以致健康状况不佳。女事主X是被告初恋,但二人交往后,被告却觉得难与女方相处,其后分手收场。他对犯下本案感到后悔,希望向X道歉。

性需求未获满足色迷心窍

劳官指,创伤报告显示事主X的负面情绪随著时间减退,现已没有再受事件影响。心理报告指,被告性格内向,对外表感到十分自卑,觉得寂寞,渴望亲密关系;专家评估,他缺乏两性技巧,性需求未获满足,色迷心窍。被告曾经多次被其他女性拒绝,他与X分手后又无法挽回关系,因此选择以威逼方式去博取对方关注。

侵犯X获征服感及性满足

报告另指,被告以为X向他发送裸照是在表达好感,并从侵犯X的过程中,获得性满足及征服感,故希望继续利用年幼的受害人。基于被告过度关注性及扭曲性观念,专家认为他重犯机会属中等偏高。

自卑不能成为剥削事主的借口

劳官批评,被告年轻及没有案底,即使他自卑及缺乏两性技巧,也并非剥削X的借口。他首次要求X发送裸照时,女方自愿交出,惟其后被告威胁她要将裸照放到网上,故X不情愿地传送。此外,被告曾经提出要X做他的性奴,直至她年满28岁,又要X到他家过夜,X在胁迫之下无奈就范,并替他口交。劳官直斥,被告行为对X极具侮辱,刑罚必须反映对这类令人咋舌讨厌的罪行的憎恶。

曾要事主受屈辱近5个半小时

劳官又言,被告在其慈云山住所威逼X为他口交,其后脱去X内裤,尝试把阳具插入X下体,其阴茎触碰X外阴,幸好X拒绝,他才停下来,但又要求X舔他的脚及再度口交,令X承受屈辱近5.5小时。

性要求变本加厉并索取金钱

至于被告及后以裸照勒索X,要求与她继续性交,直至X有新男友,原本只提出每个月性交4次,随后提升至每个月6次,勒索金额则由9,000元调高增至15,000元。劳官认为,被告施加情感暴力,无异于使用实际武力,当X答应他的要求,被告便变本加厉,他无理地向X索取金钱及性,对当时只是一名学生的X而言,相当苛刻。

综合而言,劳官认为被告犯案时段横跨5个月,相信他并非一时冲动,而是经过精心计算去剥削事主,考虑到他认罪,就5项控罪判他入狱30个月。

案件编号:DCCC 85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