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踩木板跌倒 声称伤背后患适应障碍 索偿7百万案开审
高级警员与同僚巡经房委会停车场时,踏到木板跌倒,出现背痛,后更患上适应障碍,最终被迫提早退休,因而索偿700万元赔偿,惟房委会等质疑该退床警意外前一个月因指骂同事被口头警告,之后曾入住精神科病房,复工后即发生意外,认为他早已有病,案件今在高等法院开审。
原告黄𬀩郗,现年约50岁,被告为香港房屋委员会,和管理公司佳富物业管理公司,指被告处理该木板不当,令他跌倒,事件更对他造成收入、福利等损失。
跌倒后出现小便不畅顺
案发于2009年8月24日早上,当时加入警队已23年的原告,与同僚途经牛头角上邨第三期,该地当时作重建工程,装修工人为方便搬运沙泥,把一木板放在常荣楼停车场。被告经过时,踏上沾有沙的木板时跌倒,需召救护车,他之后出现背痛、行动不便、小便不畅顺,及适当障碍等问题,四年后退休。
辩方指原告早有腰患
原告今日出庭时手持行山杖,作供时不时从座位站起来。辩方律师盘问他时,指原告早于1987年及1990年已曾称背部受伤,2007年亦有投诉背痛,并接受15次物理治疗,2008年9月确诊适当障碍,又曾向精神科医生投诉遭上司不公平对待、同事疏离,引致失眠、发恶梦、情绪不佳,抑郁,要求调派轻便工作,并以惊枪为由,要求不配带枪械,更由黄大仙警区调到到他家居住的秀茂坪警区。
辩方续指,原告曾打上司,意外前一个月又因指骂同疗被口头警告,事发前两周前更须入住精神科病房,并放了九天大假,复工首日遇意外。
原告否认怕枪
原告反驳,警察是他最喜爱的工作,之前病情不影响执勤,更可在腰间孭20磅装备。他强调除和女沙展在排假期争拗,与其他同事相处和洽,否认曾打上司, 但又承认担任巡逻车主管时,曾有同事要求将巡逻车驶到官塘警区替上级买宵夜,他认为行为属擅离职守,担心影响自己前途,而指骂过同事,他亦承认曾接受口头警告。
原告又否认怕枪,更指上级曾推荐他考保养警队警械的枪房执照,要求不配枪只为减轻腰部负荷,可尽快回工作岗位。至于入住精神科病房,是医生建议,目的是治疗背痛引起失眠问题,请大假更只因“爆假”才放的。
原告否认案发前已知患适应障碍
原告否认案发前已患适应障碍,但承认他的压力源自他与上司的关系,持续腰痛及忧虑配枪,意外当天他向上级投诉腰痛不适,更对上级安排他巡逻感不满。
另据悉,原告早前已获警务处发放1.2百万元的雇员赔偿。案件明天继续。
案件编号:HCPI 63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