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航空事件】在港超卖机票或犯商品说明条例 旅游保不会保
美国联合航空超卖机位一事惹人关注,有本港旅游业界人士直指,几乎每班航班都要超卖,惟乘客大多接受补偿。不过,因超卖而造成的损失就不受旅游保险保障。
有律师指,若事件发生在香港,超卖机票可能触犯《商品说明条例》,而航空公司和警员亦无权赶乘客落机,否则可被控袭击。
律师梁永铿表示,在香港超卖机票可能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不当地接受付款”和“误导性遗漏”罪行,最高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
他解释,航空公司明知所出售的机票数目超过可提供的坐位数目,就属“不当地接受付款”。同时,航空公司没有事前告诉消费者有机会因超卖机票而无法上机,属“误导性遗漏”。不过,根据《商品说明条例》的免责辩护,航空公司可作补偿,令旅客到达目的地作辩护理由。梁永铿认为,免责辩护成立与否,需交由法庭判决。
大律师陆伟雄就指,超卖机票几乎日日发生,旅客购买机票时,应留意合约条款列明“若安排不到机位,航空公司将另作安排。”在此情况下,即代表乘客已知道有机会未能上机,故航空公司没有违反《商品说明条例》。
不过,他提醒,代理机票的旅行社作为中介,有责任确保旅客可以购得机票上机。
遇上机位超卖,又可否强行将乘客拖下机?陆伟雄指出,乘客安静地坐在座位上,没有干犯任何刑事罪行,无论是警员还是航空公司职员,都没有权利将乘客带走。若强行带走乘客,乘客可循民事索偿。有关人士亦有机会被控“袭击”和“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最高可监禁3年。
超卖机票是人为商业行为 不在旅游保范围
国际专业保险咨询协会会长罗少雄提醒,因超卖机票而造成的损失并不在旅游保险的保障范围,旅客需自行向航空公司追讨损失。他解释,旅游保险所涵盖的行程延误损失只限意外性质,如天气和交通意外,而超卖机票是人为的商业行为,绝对可以避免和防止。业界亦无意将超卖机票纳入保障范围。
不过,若旅客因机票超卖遭赶下机而受伤,就可向保险公司追讨损失。他解释,只要是意外导致受伤,保险公司会赔偿。他相信有关人士非故意令旅客受伤。
“几乎每班航班都要超卖”
旅游业议会总干事董耀中坦言,航空公司超卖机票情况常见,“几乎每班航班都要超卖!”董耀中解释,由于有不少顾客会临时更改机票,航空公司为了减少损失,都会按过往经验,会超卖一定百分比的机票。超卖机票比例按路线和乘客种类而定。其中,以散客为主的机位超卖百分比较高。不过,由于航空公司会提供“优厚”补偿,如免费升级至商务或头等客位,甚至给予现金补偿,故大多顾客都接受安排。
纵横游行政总裁袁振宁就指,超卖机票几乎是全球航空公司的做法,但从来无人知道超卖数目。他说航空公司会把资料放到全球订位系统,再由旅行社购买,旅行社在购买机票时,并不知道航空公司有没有超卖。
至于有否顾客曾因超卖机票拖累?袁振宁估计有此情况,但向旅行社反映亦于事无补,加上旅客大多接受航空公司安排,故未有收到相关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