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经理拍台逼客买会籍 认威吓营销还柙 官:完全不能接受
旺角健身中心FAC的经理,拍台大骂一名年约20岁的女学生,逼令女生买下1988元的会籍。男经理今在西九龙法院的承认威吓营销罪。裁判官狠批说:“呢啲销售手法完全不能接受。”即把经理还柙至4月25日判刑。
另一名健身顾问,则被指向女顾客讹称会籍免费,他否认虚假商品说明罪,案件押后至7月3日审。
被告林学文,30岁,报称健身中心经理;承认作出威吓性营销罪,指他于去年3月19日,在旺角FAC健身中心施以骚扰、威迫等不当销售手段,令一名女顾客购买为期3个月,价值1988元的会籍。
控方案情指,女事主是一名年约20岁的学生,案发当日光顾健身中心时,有男店员向她游说,只要她购买880元的健身会籍,就会送赠品,女事主拒绝并称要“问咗父母先”。
女生登记会籍即被碌卡逾万元
店员进一步游说,称可以为她安排免费的会籍体验,更说:“唔会即时收钱。”女事主信以为真,交出身份证和信用卡登记。男店员用她的信用卡“碌卡”10674元,要她签单买下24个月会籍,女事主拒绝签单,与店员争执。
经理林学文介入调停,女事主强调男店员说是免费会籍她才登记参加,自称已录音,可以报警处理。林即喝斥她说:“你做咩报警?宜家未帮紧你啰!”又命令她删掉录音,女事主怯于他的威吓,将录音删除,离开经理房时大叫:“俾人呃!学生都呃!”
被告指事主“有少少情绪”
女事主后要求取消交易,但遭健身中心拒绝,林便建议她签较便宜的短约,最终签下1988元的3个月会籍。
林求情时反指女事主案发时“有少少情绪”,为免影响其他客人,他才提供短期会籍给女事主,虽用了错误方法,但只是想解决问题,没有直接参与营销。
官批评这销售手法不能接受
裁判官批评林用力拍台质问女事主为何报警,女事主迫于无奈,为减少损失才签下会籍,“销售手法完全不能接受”,案情严重,下令将林还柙至4月25日判刑,索取背景和社会服务令报告。
另一被告案7月审
案中另一被告张志豪,35岁,报称健身顾问,被控一项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罪,指张于去年3月19日,在同一健身中心内,向客户讹称健身会籍是免费的。张否认控罪,排期于7月3日受审。
案件编号:WKCC129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