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男被骗欠债百万元  健身中心指不知情

撰文: 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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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G声明指,签约及提供健身服务期间,并不知悉杨学员(阿星)有能力不足情况。(FFG网站图片)

一名20多岁轻度智障男子,怀疑在铜锣湾健身中心Fight Factory Gym Limited(FFG)经职员游说签下超过25万元合约,再向三间财务公司借款,连利息估计欠逾百万元。健身中心夜晚发出声明指,公司职员与该学员签订合约及提供服务期间,并未发现他有任何能力不足的情况。公司称去年10月接获消委会来信告知学员投诉,双方其后已达成和解,公司同意退回尚未使用的相关服务费用,正等待消委会通知签署和解协议书,又强调学员的借贷情况与公司完全无关。

20多岁轻度智障人士“阿星”(化名),今早在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邓家彪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指去年4月在健身中心Fight Factory Gym Limited职员游说下,先后5次签下健身课程合约,涉款25.3万元。惟阿星无力还债,有健身中心职员帮他先后安排三间财务公司借贷,债项连同利息总额逾百万元。健身中心Fight Factory Gym Limited发出声明指,与杨姓学员(即阿星)于去年4月至8月期间签订健身服务和购买运动用品合约,他也在4月至9月间多次使用健身服务。

阿星未还的债项连同利息总额逾百万元,去年更被财务公司入禀追债。(谭贵鸿摄)

健身中心表示签订合约及提供服务期间,没有发现阿星有能力不足的情况,直至消委会告知阿星作出投诉,在沟通过程中公司才得知阿星曾入读特殊学校,及经济状况出现问题。他们指阿星至今未提供能力不足及智力受损等医学证明,但经消委会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并同意退还阿星尚未使用的相关服务费用,现正等待签署和解协议书。

对于阿星指曾在健身中心职员安排下,向一间财务公司借贷8万元。及后再向两间财务公司分别借钱55万元及20.6万元。其中一间财务公司更于去年9月入禀追债,惟阿星无律师代表上庭情况下无法自辩,今年3月被判败诉,须还款58.6万元,并缴交堂费9,200元。健身中心声明中称,与消委会处理阿星要求退款事宜期间,并未被要求处理他的借贷或欠款情况,而草拟完成的和解协议书中,亦没有提及有关阿星的借贷问题。中心强调与阿星借贷还债没有关系,又建议阿星可报警求助。中心又指对任何失实报道而引致的商誉受损,必定会采取法律行动。

FFG由世界级拳王杜恒霖及抢包山皇后“蜘蛛女”郑丽莎创办,杜恒霖于2007年在铜锣湾SOGO附近的楼上铺开第一间拳馆,及后不断扩充并招揽数千学员,目前已开设四间武术健身中心,分别是中环总店、铜锣湾旗舰店、九龙旺角旗舰店及巴西柔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