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以假文件掩饰延误处理调迁申请 房屋事务主任被控 准保释候讯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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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一名房屋事务主任涉处理两宗公屋单位调迁申请时,使用虚假文件和伪造社会福利署便笺,掩饰自己延误处理,他被控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刑事损坏及伪造共4罪。案件今(1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裁判官把案件押后至11月25日,让辩方索取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见。被告准以50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亦不可接触控方证人。
被告包文豪,35岁,报称房屋事务主任。被告被控两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指他于2015年11月26日,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一项房屋署公屋租务管理附属系统的电脑输入资料,而该文件是对房屋署有利害关系,及在要项上载有虚假、错误或欠妥的陈述,即高级房屋事务经理于2015年10月19日、11月23日批准幸伟强申请邨内调迁。
被告亦被控1项刑事损坏罪,指他于2015年12月2日至2016年5月5日,无合法辩解而摧毁一个属于房屋署财产的房屋档案,意图摧毁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摧毁。伪造罪则指,被告于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7月1日期间某日,制造一份由社会福利署署长于2021年6月18日向房屋署署长发出,标题为“申请邨内调迁”的虚假便笺,意图由他或他人使用该文书,而诱使另一人接受为真文书。
案件编号:WKCC 372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