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员涉迫子齐自慰 向子称识女仔要学 直播与妻交欢称真人示范
前警员涉要儿子一同看咸片兼齐手淫,并叫儿子看他与妻交欢直播案续审,控方今(2日)播出被告儿子X的会面录影,X称读小一时,其父已曾教他若觉眼瞓,便到厕所裤抓下体。至他约读小五时,父开始要他一同看色情片,并说识女仔要学。他指父会在他面前一边看片一边自慰,更说:“一齐做啦,好开心架。”他在父要求数次后,也开始一同看片和手淫。又有次其父说X也需要看真人示范,故在被告与妻的房内安装了摄录镜头,并在X的手机下载程式,更设定响闹钟,提X凌晨起身看“直播”。X直言有看了1至2分钟,但觉得唔舒服,最后反转手机只听声,他又形容事件很“猥琐”。
从没碰X或要求X触碰其生殖器
但X称,虽然他曾多次与现年47岁的被告,即其父亲,多次一同看色情片及手淫,但被告从没有触碰过他,也从没有要求过X触摸被告的生殖器。
叫X一同手淫称好开心架
X说约在2017年他读小五时,被告在其母亲Y不在家时,把家的门窗关好,并拉上全部窗帘,然后从手机程式开出色情片段,并投射到电视要X与他一起观看,并在他面前脱下全部裤子,露出下体,然后自渎。被告并说:“阿仔,一齐做啦,好欢乐,好开心架。”他指被告会在影片开始有性交情况起开始做,直至完场,他有见到被告下体有擡高迹象,并有液体流出。X指被告又会对他说,将来识女仔都要做,令她舒服,她才会留在你身边。
教X上课觉累可去厕所抓下体
X说约在他小一时,因为上课时常觉累,被告已教他可以去厕所,脱下裤子,然后抓下体,并叫X“自己探讨”,X承认他有尝试过,也认效果不错。但被告叫他不可以告知母亲,否则会“死梗”。
小六起几乎每天都一起做
X称自他读小五那年开始与被告一同看色情片后,初时每月约4至5次,被告又经常叫他一起手淫,他后来也有跟著做。X形容在他读小六时开始“出事”,被告几乎每天都要与他一起做,更曾试过不止一次在商场的厕所作这行为。
骗人得手后称庆祝一同到商场厕所
他忆述其中一次事件时指,被告当时常请假,并有做如财务中介的“秘捞”,被告又形容是“呃人”。有次被告带他到上水找一名细姨,并向细姨说了些很凄惨的内容向细姨借钱,细姨转账了些钱给被告。被告之后很开心称要“庆祝”,便带他到商场厕所,他和被告各自入不同厕格,然后各自在厕格内放色情片手淫。
X拒做被告威吓后果自负
他称与被告一同看色情片时,约有八成时候会一起手淫,他有时会称下体痛等原因推却,被告会说:“搞错,咁正既野都唔识珍惜。”有时又会威吓他说:“你唔做后果自负。”并要他合作,更曾拿出籐条作势要打X,X称因怕被打,即时脱裤跟著照做。
称X要看真人示范安装摄录镜
X又说,约在他读小四时,被告称X要看“真人示范”,被告便在其妻不在家时,在两夫妇房间的柜顶安装摄录镜头,并在X的电话安装程式,可以看到镜头的直播画面,更为X设定响闹提示,提他凌晨观看。X称他当晚有起床,但觉得不很舒服,故只看了1至2分钟,看到父母赤裸的画面,他也呆了起来,便把手机反转,只听声音,他称觉得事件很猥琐。翌日早上被告问他:“正唔正。”又说是“雄武”,X则回应:“OK既。”他指被告之后即拆掉镜头,并行上几层楼把镜头丢掉,又删去X手机内用以观看直播的程式,又提X说这件事一定要保密,否则会有严重后果。
突带X到澳门及大陆
X称最后一次与被告一同看色情片的事件,发生在2018年12月底,他称有天被告突向他说要“执嘢走”,他便执拾了行理,随被告到澳门及大陆5日4夜,他称不知被告何来的钱,两父子有一同游玩及住酒店,他们在澳门的酒店内,被告有在房间播放色情片,他洗澡时在浴室的电视也看到,被告亦有在X面前手淫,并发出如“鸡叫”的声音。
企图自杀前通知妻接X走
X说该次旅程母亲并无同行,去完澳门,被告带他到大陆,没有发生这样的事,两人后来回到香港,但没有回家,被告曾服药企图自杀,事前通知其母来接走X。
X在辩方律师盘问时,承认父母有在家中的客厅安装闭路电视,以看他有否有功课,但他称只是父母有观看直播的程式,但他没有。律师又指X喜欢看书,并有看很深的中文书,包括《三国演义》及《红楼梦》等,X回答是。
47岁被告被控向16岁以下儿童作严重猥亵行为、煽惑16岁以下儿童作严重猥亵行为,及虐待儿童等10项罪名,案发时事主X仅10至12岁。
案件编号:HCCC 25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