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5岁女童到残厕口交 男子被捕后直言曾有10秒性高潮 囚46月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5岁女童去年前往补习班时,在商场遭上陌生男,被带到残疾人士厕所内大肆非礼。陌生男更借词下体肿胀,要女童为他口交。女童母亲得知女儿未有上课,找回女儿后报警。陌生男被捕后招认,更称女童为他口交时,他有10秒性高潮。陌生男承认1项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法官今(29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时指,本案是十分差劣的案件,考虑陌生男初犯等因素,判他入狱3年10个月。

被告余嘉明(31岁),控罪指他于2021年4月26日,在天水围一商场1楼伤残人士洗手间内,对5岁女童X作猥亵行为。

报告指被告余嘉明患有思觉失调,重犯机会属中等偏高。(资料图片)

被告患思觉失调 重机会属中等偏高

法官今判刑时引述被告的报告,指被告去年和家人有肢体冲突,被送院治疗,之后被诊断患有思觉失调。此外,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有娈童倾向。他接受治疗后,情况有改善。报告认为,被告重犯机会则属中等偏高。被告在求情信则指,他感后悔,答应改过自新。

女童X与母亲均有抑郁问题

法官又引述X的创伤报告,指她仍受负面情绪影响。此外,X的母亲感内疚,自责未有尽责,保护子女。X母亦担心因X受过侵犯而遭别人看低。该报告亦指,X和X的母亲均有抑郁问题。

法官续指,本案是十分差劣的案件,法庭有责任保护儿童,考虑被告初犯和有悔意,最被告监禁46个月。

上补习课途中被带到残厕

案情指,X于案发日由母亲的朋友接送到补习社,惟其友人因有事处理,把女童送至1楼,著女童自行到3楼的补习社。补习社于下午1时30分通知X的母亲,指X未有出现,X母便到商场要求查看闭路电视,并约在下午2时15分知悉其女儿已回到补习社。她向X查问,X称被一位叔叔先后带到天台公园和残厕。当母亲问到叔叔有没有进一步行动时,X保持沉默,X母便带女儿报警。

被告警诫下认曾有10秒性高潮

被告于翌日被捕,警诫下承认在残厕内脱下他和X的所有衣物和口罩后,抚摸X的私处和臀部。他又舔X的耳朵和下体,更多次拥抱赤裸的X。其后,他称下体肿胀和不适,要求X为他吸吮以让他感到舒服。X依言照做,被告感到舒服才叫X停止。被告承认,X为他口交时,曾有10秒的性高潮,但否认曾射精或性交。

X口腔内多处验出被告的基因

惟X称感到口腔有分泌物,又说当时不愿意脱光衣服,她感到十分羞耻,亦不愿意为被告口交。化验报告显示,X口腔及身体多处验出被告的DNA。

案件编号:DCCC 69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