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讼费命令得直 上诉庭指穿“旁观有罪”T恤不可入法庭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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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消防员被指于2019年11月在旺角参与非法集结,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并获批讼费。律政司就讼费命令提上诉,指消防员自招嫌疑。上诉庭今(19日)听取陈词后,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撤销该命令,日后颁布判辞解释理据。此外,一名旁听人士穿印有“旁观有罪”四字的黑色T恤入庭,法官彭伟昌向该名旁听人士指,该四字有政治含意,可理解为讽刺某类检控,提醒保安不可再让穿印有该四字T恤的人,再入庭旁听。

被告陈瑞文,原被控于2019年11月10日,在旺角弥敦道与山东街一带参与非法集结,以及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即一个挂耳式口罩。

律政司指 被告案发时自招嫌疑

律政司一方今陈词时,被告案发时自招嫌疑,因此原审法官批准被告的讼费申请属犯错。 律政司一方又指,处理讼费时应考虑被告为消防员,而不是普通或无知的人,惟法官彭宝玲不接纳其说法。

法官潘敏琦指,被告声称案发前在登打士街,并前往上海街取车,郤选择途经涉案地点。法官彭宝琴亦问及,案发时“兵荒马乱”,被告郤途经涉案地点并逗留,同时载上口罩,质疑考虑整体情况,被告是否属自招嫌疑。被告的代表大律师回应指,若被告真诚相信可通过该处,不属自招嫌疑。惟法官彭伟昌指,处理讼费时是考虑被告行为的后果,而非其心态。

法官彭伟昌指“旁观有罪”,可理解为讽刺某类检控。(资料图片)

法官指“旁观有罪” 可理解为讽刺某类检控

上诉庭最终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而法官彭伟昌在颁布裁决后,向一名穿印有“旁观有罪”T恤的旁听人士查问,该旁听人士指该四字是歌词。彭官强调法庭不是政治宣传平台,他和另外两名法官均认为,该四字有政治含意,可理解为讽刺某类检控。彭官提醒法庭保安不可再让穿印有该四字T恤的人,再入庭旁听。

资料显示,《旁观有罪》为女歌手陈蕾于去年发表,曲词由陈蕾一手包办,创作灵感来自韩国“N号房”事件,认为旁观者都应该接受惩戒。

案件编号:CACC14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