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涉合力强奸菲佣 事主否认嫌肉金只有150元诬蔑被告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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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雇主涉在妻子协助下强奸菲律宾女佣案,今(15日)在高等法院续审。辩方盘问时指,女佣案发时自愿和男被告发生性行为,但事后遭女被告发现。同时,她于交易后认为150元肉金太少,加上听闻有外佣遭性侵后索偿获数十万元,遂诬蔑被告。女佣否认,强调不愿意和男被告性交。

两名被告:陈暹德(48岁)和黎芷珊(36歳),男被告被控于2018年1月21日,在元朗洪水桥洪福邨洪溢楼某单位,企图强奸和强奸X。女被告被控于同日同地,协助和教唆男被告强奸X,以及非礼X(案发时约30岁)。

X指女被告是遇过最差的雇主

X在女被告的代表大律师盘问时指,女被告是她遇过最差的雇主,案发前有时会认为女被告“黐线”。她否认辩方所指,对男被告有好感,愿意和他性交。她亦否认,女被告发现自己丈夫和X性交后而痛斥X,她因此诬蔑夫妇。

辩方又指,男被告案发前常维护X,包括女被告责骂X时,他会调停。此外,男被告曾三次喂X吃东西,除了猪大肠,亦有麦乐鸡和零食。X否认被男被告喂食,对方亦没有在她被骂时调停。她形容和男被告关系正常。

案件编号:HCCC1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