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高层疑被勒索案 称被强暴却与事主合照 女被告:记录第一次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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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子涉勒索连锁食肆集团高层50万案续审,被告今(14日)续接受盘问。控方指被告声称遭事主X强奸当日,在X不知情下,拍摄了一张被告靠在X肩膀的亲暱照片,质疑这是否“所谓男女之间嘅甜蜜合照”,又指被告在录影会面中表示拍照是:“留下深刻印象影低,因为佢不断强暴我”,被告否认因强暴而拍照,只是想“记录我人生嘅第一次…”。

指X曾叫学摆性感姿势

主控官今盘问女被告黄莎莎(31岁)时,向她展示多张由被告所拍的照片或影片,其中一张显示男事主X在柜台办理入住手续,被告将手机放左耳边再拍摄,控方质疑被告是透过扮打电话偷拍X,被告表示不记得当时情况,但同意按照片看来的确如此;另一张照片则显示在酒店房内,被告上身疑似没穿衣服,X则背向镜头。黄解释指,当时X给她看了一些他人的性感照,被告说:“(事主X)叫我去学多啲唔同既Pose(姿势),显出Sex(性感)嘅感觉。”又坚称该照片并非偷拍。

女被告黄莎莎早前离开法院的情况。(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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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称与事主并非只有偷拍照

对于控方展示多张疑似为偷拍的照片,被告强调:“我同佢一齐唔剩系影呢啲,但我唔明点解剩系揾呢啲去解释。”控方则质疑这些均非单纯男女朋友之间的甜蜜合照,并指被告真正的目的是勒索,被告听罢突大声谓:“无!无!绝对无!我唔会用呢啲照片恐吓佢!”

控方质疑被告应预计会发生性行为

控方质疑被告的证供有前后不一,有多处矛盾,如被告称她与X于2021年2月20日第一次性行为是在非自愿下发生,但会面记录中提到X说过要带她“Relax下、浸温泉”,加上两人当时是情侣,质疑早就预计到会发生性行为,被告否认。控方又指,上述提到X在柜台办理入住手续的照片就是发生在2月20日,质疑她一早知道会上房,被告却称当时不知道X在柜台办理什么手续。

自觉太蠢录口供时仍想维护X

控方续指,两人当日上房后,被告自辩时称X一进入房间,便“很暴力”地推她在床上,并把她强奸,惟据她拍摄的一张照片显示,X一进入房间,应先脱鞋,被告对此表示:“因为个阵时都Wing Wing 地…𠮶次序…佢隔左一阵间喺有推我。”她又说,录取口供时说出有关X之事时,曾一度有所保留,并抽泣道:“因为𠮶一刻,我都好想维护佢,我唔知点解佢会咁陷害我!喺我太蠢!”法庭随后休庭,以让黄平复情绪。

已献出第一次故选择原谅X

控方之后展示被告声称被强奸后拍下的一张照片,显示被告亲暱地靠在X的肩膀上,又指被告在录影会面曾说:“留下深刻印象影低,因为佢不断强暴我。”控方质疑:“呢𠮶就喺你所谓男女之间嘅甜蜜合照?”被告解释称初时的确很不愿意,但最后都选择了原谅,并说:“因为我都钟意佢,我都畀左第一次佢。”

畀咗佢就认定是他的人

被告又强烈否认:“唔喺因为强暴而影呢张相。”又言:“我想记录我人生嘅第一次…”又说:“出面有好多人唔信我,(但)因为我阵都畀左佢,我就认定左喺佢嘅人。”被告提及至此,情绪又再失控,在法庭重开约15分钟内要再度休庭。

被告黄莎莎(31岁),被控于去年9月10日至10月6日之间在香港为使自己或另一人获益,或意图使他人遭受损失,而以恫吓方式不当地要求X交出港币50万元。

被告曾向X发短讯指毫无所咁畀你

控方下午盘问时指,被告声称被强奸后,曾发讯息予X指:“我毫无所谓咁俾你,你真系要帮我。”约一分钟后又表示:“这是发自真心的”,期后又曾言:“我不相信你、不在乎你、不爱你,就不会将第一次送给你了”。控方指被告为什么会在事后自言“毫无所谓”及“将第一次送给你”,质疑她是在自愿下性交。被告解释称:“打既时候无去谂下呢一个系咩野”,并称:“(强暴)系我抗拒唔到既,佢都进入左,咁都发生左…”、“𠮶一刻心情…初初系唔想咁快…但最后都系发生左…咁就无野可以讲啦…”

官质疑要25万元添置家私

控方又指,被告X曾表示给她25万,初时指该笔金钱是用来为新屋添置家私,暂委法官叶启亮闻言指:“25万都系添置家私?你屋企几大?但家私都有平有贵…”被告解释除了买家私外,亦会用来装修,但最后X并没有信守承诺。控方之后提问,黄是否接受X在这段关系中并非一定要给她金钱,被告同意并说:“两个人相处最紧要互相信任、开开心心咁倾计,咁我就满足了。”

被告多次情绪激动需休庭

主控官最后就盘问超出预计的时间向法庭致歉,叶官表示明白并谓:“(今日)休息多过听证供。”被告随即就未能控制好情绪向法庭致歉,叶官则指:“唔系怪责你,因为你嘅情绪都好重要…”据原定的案件管理,本案预定只须审理4天,如今却严重超时,明天将踏入第9天的审讯。被告曾多次因情绪失控而须暂时休庭,更一度表示“心好痛”,当中最短的盘问时间只维持了约五分钟便须休庭。

案件编号:DCCC 23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