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度智障男认向警掷汽油弹 父母双亡望与婆婆两弟团聚 周五判刑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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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智障男前年7.1游行时向警员方投掷汽油弹被捕,他今(14日)在西九龙法院开审(暂代区院),承认一项罔顾生命是否会受到危告而企图纵火。他的律师求情时透露,智障男在其父亲的回收场工作惟其父亲在他还柙期间工业意外逝世,他在内地服刑的母亲也过身了,希望法庭能让他早日出狱,与其外婆及两弟团聚。暂委法官徐绮薇却指,被告投掷汽油弹时有特定目标,有机会导致其他人受伤,行为罔顾后果,将被告还柙至6月17日判刑。

被告李培浩(26岁),承认罔顾生命是否会受到危告而企图纵火罪,指他于2020年7月1日,在旺角弥敦道636号地下附近,无合法辩解而企图用火损坏一辆登记号码为AM6252的警车,意图损坏该财产,及罔顾他人的生命危害。被告另面对的属交替的纵火罪,及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则分别获下令毋须处理或存档法庭。

对母亲情况未清晰认知

辩方律师求情指,被告是中度智障人士,对法律程序难以理解,他在还柙期间认真思考,明白到罪行严重性,希望能尽早服刑完毕,与年逾70岁的婆婆及2名弟弟团聚。律师又透露,被告被捕前在父亲的回收场工作,但父亲在其还柙期间因工业意外死亡,他早前在内地服刑的母亲现亦离世,惟被告对母亲的情况未有清晰认知。

被告所掷汽油弹未成功点燃

案情指,案发当晚11时23分,一名警员在停泊在弥敦道的警车内,目睹戴著黑色面罩,穿著黑衣裤的被告,在行人路手持一个燃点着火的汽油弹,之后更冲上前,将汽油弹掷向另一辆警车的方向,燃著的布条及汽油弹分离跌落在弥敦道马路的左二线,未能成功点燃。被告见罢立即逃跑,警员则下车追捕。

警诫下称汽油弹自己整

被告跑近亚皆老街与西洋菜街南交界时,警员拉住被告的膊头,被告反抗却与警员双双失平衡跌倒。警员最后成功截停被告,在其身上搜出一支樽口塞布条及内有液体玻璃樽、两个橙色打火机等物。被告在警诫下称:“啲汽油弹我自己整嘅,谂住用嚟掟警车。”

案件编号:DCCC 91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