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12港人”与两男认涉汽油弹案 曾讨论10.1公众活动内使用
前年有12名港人驾船潜逃在内地被截获,其中2名刑满后被遗返的男子廖子文和郑子豪,均是涉及2019年国庆前夕一汽油弹案,两人与同案另两男子,全部在区院认罪,控方今(18日)读出案情,指警方当日到涉案单位搜查截获他们,发现单住内有一些半制成的汽油弹,并有制造汽油弹的材料,估计现场材料足以制做16枚汽油弹。此外,众被告均是一个Telegram群组的成员,该群组内曾讨论如何制造汽油弹,并提过打算在国庆日的公众活动中使用。法官把案件押后至下周二(24日)求情和判刑。
12港人中有3人涉及本案
4名被告:郑进(34岁,时装设计师)、郑子豪(20岁,港铁技术员见习生)、李威龙(28岁,厨师)及廖子文(19岁,学生),承认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指他们于2019年9月30日在湾仔骆克道金乐大厦一个单位内,管有玻璃樽、汽油和打火机油等。除李威龙于今日才认罪外,其余3人已先后于本周较早前认罪。
此外,除了郑子豪及廖子文,“12港人”之一的邓棨然亦涉本案,邓现仍在内地服刑。
警搜查时两被告曾爬出窗外
案情指,郑进和邓于案发晚进入大厦大堂时被警员截停,当时邓手持两个以长褛包裹著的泵,郑进则携有两张该大厦的匙卡。警员其后持搜查令进入单位,当时郑子豪在一房内,李威龙和廖子文则爬出窗外,走到簷篷位置,稍后被救回和拘捕。
大部份玻璃瓶放有大头针
警方在单位的开放式厨房内发现一些半制成的汽油弹,包括有一个塞有手指套的玻璃樽,和21 个玻璃樽,当中大部份有多枚大头针。单位内亦有制造汽油弹的材料,如750 毫升乙醇、约4升汽油、230毫升打火机油和11 条白毛巾等。此外,警方亦检获多个烧杯、量杯、2张灭火毯和14个打火机。
郑进称好奇而上单位只
郑进被捕后,在录影会面称透过 Telegram 认识邓。邓透露有意制造汽油弹,并叫郑进协助。郑进拒绝,但他出于好奇,涉一同到涉案单位。警方亦在郑进的手提电话内,发现多段制造和投掷汽油弹的片段及互联网搜寻纪录;亦发现多幅与汽油弹有关的照片,包括讲述汽油弹成份的草图等。
TG群组有讨论如何使用汽油弹
此外,其手提电话的“Telegram”内有一个通讯群组,成员包括郑进、李威龙和邓。群组成员讨论制造和使用汽油弹,包括向警方投掷。他们落实于案发日在该单位制造汽油弹,以供包括翌日的公众活动中,让成员和他人使用。
李曾指导他人如何制汽油弹
李威龙的手提电话内,亦发现7段纵火、点燃和投掷汽油弹的片段。该7段片段和郑进手机内的部份影片,完全相同。而通话讯息显示,李威龙曾在“Telegram”的通讯群组和邓讨论,李就制作汽油弹向他人提供指导。
专家认为,以单位内的易燃液体及材料,足以制造约16枚的汽油弹。
案件编号:DCCC 323/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