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认与党羽凌辱情敌 包括拍其裸照兼迫吃树叶 判感化1年
少年不满有男子追求其女友,著女友约“情敌”出来,并连同多人围殴“情敌”,又挟“情敌”到飞鹅山上凌辱,包括迫“情敌脱光衣服及拍他裸照,又要“情敌”做掌上压及食树叶。早前承认普通袭击和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法官今(8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时指,本案案情严重,考虑被告早前已还柙5个月,加上已有新的工作和读书机会,判他接受感化令12个月。
被告黎颖豪(19岁),被控1项普通袭击罪,指他于2020年8月4日在观塘鸿图道鸿图楼附近后巷袭击莫姓男子。而另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则指他同日在飞鹅山袭击同一人。黎早前承认2项控罪,同案4名被告经审讯后,被裁定表证不成立。
黎早前已被还柙5个月
辩方求情指,黎现已明白事件的严重性,他将在夜校读书,亦已找到新工作。辩方又指,若判处劳教中心,连同他早前还柙约5个月,刑期或过长,望法官考虑判感化令。
官考虑黎犯案时仅17岁
法官判刑时指,本案案情严重,黎和他人两次袭击事主。法官又引述感化报告,指黎已没有和损友来往,行为良好。法官考虑黎案发时17岁,亦已还柙约5个月,某程度上已得到很大惩罚,加上他已有新的工作和读书机会,认为可给予他机会,遂判感化令12个月。
收刚相识女子讯息 事主不虞有诈
案情指,事主于案发晚收到新结识的邓姓女子讯息,相约见面。他到观塘应约后,被该女子带到一条后巷,包括黎在内的10名男子突现身,对事主拳打脚踢。
被挟上飞鹅山再被围殴及拍裸照
及后,事主被挟上的士,前往飞鹅山。的士司机留意到事主的上衣破烂,又听到有人说:“从现在起,不要说话。”司机感到可疑,在众人下车后报警。事主在山上再被拳打脚踢,又被迫脱光衣服,有人用手机拍事主裸照。警方其后到场,拘捕他们。
黎认不满事主追求女友报复
黎在录影会面承认因不满事主追求他的女友,因此召集友人报复。他又指,事主在山上被要求脱光衣服后,更被迫做掌上压及吃树叶。
案件编号:DCCC 108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