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童疑说是非遭童党欺凌 扫把柄插私处 女被告认罪
13岁中二女童疑因说是非而引起当事人不满,于去年7月在何文田忠孝街公园内被数名朋友及男网友等人非法禁锢,遭掌掴、用树枝殴打、以扫把柄插私处等,期间更有人在一旁拍片,事后8名13至22岁的男女被捕。案件今在九龙城法院再讯时,其中19岁女被告在九龙城法院承认普通袭击等罪,还柙至5月5日判刑,以待一系列报告,2名14岁男学生将转介至少年庭处理。
本案共涉8名被告,分别为3女5男,年龄介乎13至22岁。他们被控普通袭击、非礼、制造及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等共14罪。其中一名15岁女被告早前已认罪,被判入教导所。
而第七被告钟嘉敏(19岁,售货员),今承认普通袭击和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余下一项教唆他人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则获撤销。
女被告求情称 怕成为受虐者才会参与施袭
辩方求情指,钟因害怕成为受虐者才会参与施袭,行为相对轻微。且她在事主X父亲尝试联络X后,主动要求首被告放走事主,可见她并非“丧尽天良”。惟署理主任裁判官黄雅茵认为,钟只是怕遭揭发才会放走事主 。
案情指,事主X和本案首被告(15岁)原本为朋友。X及后与第四被告(14岁)透过社交软件“抖音”认识,由于X曾向其提及首被告(15岁)的八卦及秘密,第四被告以调停为名,于去年7月25日约两人会面。惟首被告出现后便责骂及掌掴X,第五被告(16岁)等其后亦加入施袭,第四被告则在一旁录影。
X被人用树枝打臀
首被告其后强迫X以扫把柄插进私处,X因害怕而照做,并脱下上衣及内裤。第七被告钟嘉敏到场后,钟先是掌掴X,并在X倒地时,踢其左脸,以及向X弹烟灰。X随后被要求在其他人聊天期间,跪在地上约30分钟。
钟后来又要求所有男性离开现场,并在X的裙摆遭拉起后,与他人一同以树枝打X的臀部及其手掌。在整个过程间,首被告一直以X的手机进行录影,及企图与X的朋友视频通话。X之后因其父亲尝试联络她而获放行,翌日到警署报警及验伤。
案件编号:KCCC 3495/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