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认酒店房藏10汽油弹 官称不慎可致极大伤害 各囚50个月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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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和他人于前年2月,向弥敦道的路障投掷汽油弹。其中一名男子被捕时,警方在身上搜出酒店房卡。警方因此附近酒店的房间,拘捕另外多人,以及搜出10支汽油弹和其他制造汽油弹的材料。两男今(30日)在区域法院承认纵火和管有物品意图损坏或摧毁财产两罪。法官指社会事件于2019年尾渐休止,惟被告希望透过同类行为,令已熄灭的暴力灰烬死灰复燃,同时若他们若有不慎,会令酒店内的人受极大伤害。经考虑后,法官判处两被告监禁4年2个月。

两次被告:陈鸿基(26岁)和陈国强(28岁),纵火罪指他们于2020年2月4日,在油麻地弥敦道与甘肃街交界,无合法辩解而用火损坏属于香港政府的财产,即该交界的一段车路。

酒店房内亦藏腐蚀液

管有物品意图损坏或摧毁财产罪指他们于2020年2月3日至5日期间,在油麻地 Casa Deluxe Hotel 的一个单位内,保管或控制10枚汽油弹、一瓶易燃液体、两罐汽油和一樽腐蚀性液体等。

指被告想令暴力死灰复燃

法官判刑时指,本案为2019年社会动荡的余波,被告和其他未经深思熟虑的人,以为单靠破坏可以令政府失去威信,无从管治,从而达致社会改革,甚至推翻政治架构。至于如何改革等,被告和其他参加者不太了解。再者,社会事件于2019年尾渐休止,被告却希望透过同类行为,令已熄灭的暴力灰烬死灰复燃。

若有不慎酒店内的人会受极大伤害

此外,法官亦指本案是有计划和事前部署,涉案6人亦分工合作,租用酒店房间,并在附近的五金店和便利店购买制造汽油弹的工具。法官指,被告是有系统地重复犯案。而被告犯案之处,是九龙的繁忙地区,商住楼宇林立,他们使用汽油弹,随时引起严重的人命伤亡和财物损失。此外,被告在酒店房内,处理极为危险和不稳定的材料。若有不慎,会令酒店内的人受极大的伤害。经考虑后,法官判处两被告监禁50个月。

案件编号:DCCC 1073、107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