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司机罪成停牌 乘客继续搭有何风险?

撰文: 曾向铨 潘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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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Uber司机前年被警方“放蛇”拘捕,各人被控“驾驶汽车以取酬载客”和“没有第三者保险而驾驶”罪,今日(10)被裁定两项罪名罪成,各人被判罚1万元及停牌1年。今次裁判是否宣告Uber在港营运不合法?判罚是轻还是重?乘客继续搭所承担风险?律师梁永铿一一解答有关疑问:

(资料图片)

问:香港01     答:律师梁永铿

问:乘客乘坐Uber会抵触法例吗?

答:与乘坐其他白牌车一样,本身无问题,但要面对发生意外不获承保的风险;另外如乘客协助无牌经营如帮手宣传,则会涉及刑事责任,乘坐则不涉协助。

问:今次案件即宣告Uber经营方式不符法例?

答:这倒未必,今次在裁判法院裁判,可以上诉,如在其他裁判法院审讯亦可能有不同结果。案件中司机牵涉“驾驶汽车以取酬载客”和“没有第三者保险而驾驶”两罪,前者似乎是肯定的,后者比较严重,但亦有争议点,例如可否把自己所买的其他保险当成第三者保险,这些都可以是观点与角度的争论。

问:Uber近日宣布,已获AIG承保,这样可以解决第三者保险的法律问题吗?

答:要视乎有关文件的详细写法,例如AIG为Uber承保的的最高赔偿额,是否与现时第三者保险一样、高达亿元?另外,现时第三者保险的赔偿方式,是发生意外后保险公司先作赔偿,后可再视情况追讨司机,AIG的承保亦需符合以上规定,否则或未能满足法例要求。
Uber发言人补充,现时AIG保险仍然是生效,保额仍高达1亿元。

问:“驾驶汽车以取酬载客”和“没有第三者保险而驾驶”两罪最高刑罚是多少?

答:第一条罪首次定罪可判罚款5000元及入狱3个月,重犯则可处罚1万元及入狱6个月;第二条罪最高可罚款1万元,监禁12个月及停牌1年至3年。

学者:裁决誓影响Uber运作

另外,多名学者均指今次Uber司机被定罪,誓对Uber运作带来打击。美国克林信大学经济系副教授及资讯经济计划附属学者徐家健表示,停牌影响司机“揾食”或日常生活:“警方放一次蛇又一单”,或会窒碍司机再揸。对于政府拟推出600部专营的士,徐指,专营的士不能取代Uber服务,始终Uber运作较弹性,又质疑政府政策落后,认为政府应着眼研究如何妥善规管Uber,而非完全扼杀Uber生存空间。

身兼中大刘佐德全球经济及金融研究所常务所长的交通咨询委员会委员庄太量,形容Uber是走“法律罅”,所以政府严打;除非Uber依足政府规管运作,否则裁决誓起阻吓作用,司机不敢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