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的士司机遭私了 男子认暴动囚3年 25岁女被告去世获撤控
2019年10月政府突定立《禁蒙面法》,之后连日有示威者上街并在多区发生冲突事件,在深水埗区有的士驶经时被掷杂物铲上行人路,并伤及两名女子,的士司机之后被人拉出围殴“私了”,他被打至7肋骨骨折,的士亦被毁至无法维修。两名涉当日在参与的男女被控暴动等罪,案件今(10日)在区域法院处理时,庭上透露女被告已去世,男被告则认罪。法官判刑时斥责人群未拿捏事件始末,便对司机施以无情的袭击,令人咋舌,男被告被暴力支配情绪,判他监禁3年。
女被告已逝控罪终止
男被告张子龙(34岁,人力资源经理),和女被告钟泳仪(25岁)。钟被捕时报称教师,由于她在审讯前已去世,其控罪亦终止。法官在庭上有追问死因庭会否跟进女被告的死因,控方表示仍在调查中。据悉,女被告并非因自杀或染疫致死。
张被控于2019年10月6日在深水埗钦洲街与长沙湾道交界,连同他人参与暴动;以及非法及恶意伤害郑国泉。他被控一项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他今承认暴动及使用蒙面物品两罪,有意图而伤人罪则保留法庭存档,不继续起诉。
郑遇袭的士铲上行人路伤两女
案情指,事主郑国泉于案发日下午约5时,驾驶的士驶过路障,遭群众投掷物品。他因此把受损的的士,驶至车房维修。
同时,大约200至 300名人在钦州街堵路。郑驾驶沿钦州街慢驶,驶至与长沙湾道交界时,在路障前停车。约70、80名蒙面人团堵的士,部份人强行打开的士左侧车门,有人在外面及爬进车厢用削尖的铁通猛打郑。郑遭猛烈袭击,未能控制的士,以致的士失控冲上行人路,撞伤两名女子。
郑曾两度遭人淋漂白水
群众见状更为愤怒,有人把郑拖出车外,至少20名蒙面人徒手或用硬物,团殴已倒地的郑,令他血流披面。有人用雨伞尖端连续插向他的头,或用金属指示牌及锤子多次郑,郑亦遭两次淋漂白水。戴上口罩的张子龙则用脚踩郑,又两次用长形硬物打郑的上身。此外,人群大肆破坏其的士,包括用石头等破坏车身,和击碎玻璃窗。的士的侧镜及车牌被拆毁,车身遭喷漆。
被殴至7条肋骨骨折
郑及后被送院救治,发现他身体多处受伤,其中左边头皮和下唇有裂伤,分别需缝4和3针。此外,他共7条肋骨骨折。而郑的的士内的2.3万现金和一只价值14万的手表不翼而飞。而的士被破坏至无法维修,的士公司损失约16万元。
求情指张受愤怒主宰
张于同年10月15日被捕,警诫下保持缄默。
辩方求情指,张的袭击只维持数秒,郑虽受严重伤害,但住院5天后出院,无永久性损害。辩方续指,张没有政治取向,惟案发时没理解清楚事件,被愤怒主宰,及受到当刻负面影响而犯案,现已深感后悔。
官斥张受过高深教育应能弄清事实
法官判刑时指,本案属偶发性,非有预谋,其严重性属中等。张受过高深教育,亦属于会计师楼的中层人员,应有能力冷静看待,弄清事实。惟他被暴力支配情绪,被激情驾驭理智。经考虑后,法官判张监禁3年
案件编号:DCCC 705、70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