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8.11尖沙咀冲突 藏镭射笔 22岁青年认暴动和管有攻击武器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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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反修例运动期间,尖沙咀警署被大批示威者包围,有人堵塞警署出入口,更把载满石头的单轮手推车推向警署,亦有人向警署投掷汽油弹,令一名警员二级烧伤。涉案22岁青年今日(28日)承认暴动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其求情留待同案其余被告的审讯完结后再处理,案件暂押后至11月26日再讯。

被告郑智健(22岁)被控于2019年8月11日在尖沙咀柯士甸道及堪富利士道之间的弥敦道参与暴动,并在弥敦道管有一个能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

有示威者掟石 或用气枪射向警署

案情指,于案发日晚上有2000名人在柯士甸道及堪富利士道之间的弥敦道集结。有示威者以水马堵塞尖沙咀警署的弥敦道正门出入口,而警署的柯士甸道汽车出入口则被示威者以垃圾桶堵塞。

期间,有示威者撬砖,以及用镭射笔照向警署内的警员。警方曾多次发射催泪弹,示威者则拾起地上的催泪弹,掟向警署还击,或用气枪射向警署。此外,有人在栢丽购物大道手持大橡筋,把戴满石头的单轮手推车推向警署方向,并向警署掟石。

被告被捕时穿黑上衣及戴黄色头盔

有示威者更向警署掟汽油弹,警署内的警员Y因此双脚烧伤,他的下肢总共有5.5%二级烧伤,并于同月27日出院。

警方进行扫荡时,被告在弥敦道被捕,当时他身穿黑上衣及戴著黄色头盔,手持疑似是镭射笔的物品。

案件编辑:DCCC 2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