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罪成.有片】曾荫权须就第一项控罪重审

撰文: 陈雯慧 邱靖汶 伍凯莹 周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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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长官曾荫权于上周五晚上(2月17日),被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成立,成为本港回归以来首位被定罪的行政长官,案件今午求情及处理未能达成裁决的第一项控罪。曾荫权今早先到律师楼,之后与妻约二时许到法院,场面一度混乱。曾的弟妹及多名前议员及高官亦有到庭。
主控官一开庭即表示,考虑案情情况及公众利益,控方会申请重审第一项控罪,亦已与辩方商讨,但须待控辩双方排期。

曾荫权下午二时许到法庭。(黄永俊摄)
曾荫权到庭时场面一度混乱。(郑子峰摄)

控方申请第一项控罪重审

主控官一开庭表示,陪审团未能就第一项控罪达成裁决,考虑案情情况及公众利益,控方会申请重审第一项控罪。这是控方酌情权及惯例申请重审,因案件严重性,所以申请重审第一项控罪,并今早已与辩方商讨。

控方表示,因要重审第一项控罪,首要条件视乎控辩双方的档期,主控官表明自己要到四月底至五月初才会返香港处理。辩方则求法官考虑押后判刑,因为控方要求重审案件,案件不能判刑两次。现辩方正进行求情,并预备求情信呈上法庭。

 

曾荫权到庭时曾一度混乱

当曾荫权到庭时,场面一度混乱,曾氏夫妇在G4保护下需要在记者的隙缝中穿入高院,不知是否人太多,曾荫权入到高院大楼咳了起来,神情萧木,记者提问更一度闭上双眼,之后G4筑起人墙,让曾荫权夫妇入。曾荫权入到法庭会议室,一直低着头坐在,双手拿着笔转着。而长子曾庆衍亦到庭,表示今日无事发表。

曾荫权弟弟曾荫荃亦有到庭。(黄永俊摄)

曾的弟妹 前议员高官均有到庭

曾荫权的妻儿与四弟妹,民主党何俊仁及曾荫权政府时任律政司司长黄仁龙也有入庭听讯,并坐到曾弟妹的身旁。记者追问黄仁龙有没有曾写求情信,黄只是笑而不语。前立法议员何俊仁今到高院旁听,支持曾荫权,称已经和10多名前立法会议员刘千石、林巨成、张文光等联署为曾荫权写求情信。前民主党主席李柱铭则会呈递自己写的求情信。

曾荫权与太太曾鲍笑薇在早上11时许抵达金钟力宝大厦,到律师楼的办公室为下午再开庭作最后准备。被定罪两日后,曾荫权被问有没有说话要向公务员团队分享,曾脸有不悦但未有回答。其幼子曾庆淳及4名弟妹,包括前“一哥”曾荫培亦于数分钟内“前后脚”抵达律师楼。

曾荫权的坐驾于早上11时06分到其毕拉山道寓所,但用了逾40分钟才接走夫妇二人离开,需时较一般只需约15分钟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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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

72岁的被告曾荫权否认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及两政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八女一男的陪审团经两日一夜的退庭商议后,于上周五裁定曾一项涉深圳东海花园租务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另一项涉建筑设计师何周礼授勋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脱罪,但陪审团却未能就一项涉及东海花园逾350万元装修工程的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名达成裁决,根据法例,律政司可申请重审此罪。

案情指,2010至2012年6月30日,雄涛广播(后改名香港数码广播有得公司,DBC)向政府申请交还AM广播牌照、申请数码广播牌照、申请已丧失资格的李国章以公司董事和主席身份控制公司,期间曾荫权担任行政长官及行会主席在审批以上申请时,没有向行政会议披露,正与雄涛广播主要股东黄楚标商讨租用深圳福田东海花园君豪阁三层式豪宅,以便他在退任行政长官在2012年7月后入住。

案件编号: 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