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罪成】曾荫权须即时还柙 周三判刑 官:不大可能判缓刑
前行政长官曾荫权于上周五晚上(2月17日),被定在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成立,成为本港回归以来首位定罪的行政长官,将于今午判刑。控方申请曾须就第一项控罪重审后。
辩方随即就第二项控罪作求情,指案件令曾荫权名誉扫地,将会牵绕他一生,又指法庭可以行使酌情权判缓刑,并呈上40多封求情信,包括林郑月娥、唐英年、黄仁龙、孙明扬、谭志源、何俊仁及李柱铭等。
法官将案件押2月22日,期间曾荫权须还柙监房看管,官指不大可能判缓刑。
曾家人拥到被告栏与曾道别
曾荫权在庭上目无表情,又不时闭起双目听讯,也会仰头放空。太太曾鲍笑薇听到辩方大状罗列丈夫一生公职时不禁流泪、鼻子泛红,要从外套取出纸巾抹眼泪。曾的家人拥到被告栏上与曾道别,他与太太、两名儿子及妹妹短短交谈数句便由惩教人员带走
辩方律师指出,虽然曾荫权公职人员失当罪成,但他当时的行为完全有违本性,而且没有造成施政上的缺失,例如错误的决定、不公平的政策等。虽然他没有在行会上申报利益冲突,但最终的决策结果仍是客观上合理的。
辩方指案件令曾荫权名誉扫地
辩方律师引用案例,称过往同类案件可判12至18个月监禁,但法庭可以行使酌情权判缓刑。曾荫权热心服务香港一辈子,这个审讯对他、家人和朋友的折磨,亦令他深感忧虑困扰,无讲法庭如何惩处他,这场审讯的经历都会缠绕他一生一世。
辩方指,裁决已令曾荫权一生的名誉扫地,对香港、他未来服务及家人损害,加上曾荫权的身体及精神状况,曾荫权已72岁,若判他入狱会对他造成痛苦,要求判处缓刑。
多名高官议员为曾撰求情信
辩方呈上15封求情信,包括医疗证明曾荫权的身体状况不好,有呼吸困难的问题,需要密切医治。
为曾写求情信的,包括曾荫权家人及朋友、林郑月娥、唐英年、孙明扬、谭志源、由何俊仁民主党代表联署信、李柱铭、前行会成员、政府常任秘书长,均对曾荫权罪成感可惜及悲伤,并称赞他过去担任财政司司长处理金融风暴,尽心尽力服务香港及社会,要求高、热爱中国,对香港政制发展有贡献,热爱家人,为家人放弃入读大学的机会等。
黄仁龙指曾荫权为人公正
前律政司司长黄仁龙称曾荫权多年来坚定支持法治,对2012年推动政改有重大贡献,推动政改是艰难的决定,但曾荫权是为香港福祉著想,非为政治目的。虽然黄仁龙2005年与曾荫权有口头上的分歧,但仍认同对方是公正的人。
林郑及曾俊华有为曾荫权求情
两名特首参选人亦为曾荫权求情,林郑月娥在信中重申曾荫权是她的榜样,为香港热心服务;曾俊华为香港投注时间心力,尽全力服务香港市民。
陈方安生指定罪对曾是莫大惩罚
首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指曾荫权是香港历史上首位华人财政司,出身草根,为人勤奋,他在本案中定罪已是莫大惩罚。
曾荫权庭上突然猛烈咳嗽
辩方大律师求情期间,曾荫权一度猛烈咳嗽至满脸通红并以双脚大力踏地,身旁的二级惩教助理见曾的水杯已空随即为他添水。
另外,一名老翁因未有启动手提电话的静音功能,电话两度在法庭响起被法官下令离开。离庭前,老翁边走边向曾荫权高举姆指,以表支持。
曾荫权被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
72岁的被告曾荫权否认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及两政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八女一男的陪审团经两日一夜的退庭商议后,于上周五裁定曾一项涉深圳东海花园租务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另一项涉建筑设计师何周礼授勋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脱罪,但陪审团却未能就一项涉及东海花园逾350万元装修工程的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名达成裁决,根据法例,律政司可申请重审此罪。
案情指,2010至2012年6月30日,雄涛广播(后改名香港数码广播有得公司,DBC)向政府申请交还AM广播牌照、申请数码广播牌照、申请已丧失资格的李国章以公司董事和主席身份控制公司,期间曾荫权担任行政长官及行会主席在审批以上申请时,没有向行政会议披露,正与雄涛广播主要股东黄楚标商讨租用深圳福田东海花园君豪阁三层式豪宅,以便他在退任行政长官在2012年7月后入住。
案件编号: 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