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锦满认占旺清场时藐视法庭 迟到兼玩手机被官斥不尊重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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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锦满今到庭承认在占旺时藐视法庭,却因迟到及庭上玩手机被官斥。(资料图片)

警方及法庭执达吏于2014年11月占领行动未结束时执行禁制令,清理旺角亚皆老街的“占旺”现场,当时有大批示威者阻碍清场,事后有17人被律政司入禀指他们违反禁令,控以藐视法庭罪。其中两人,包括有热血公民副主席郑锦满,和另一被告欧煜钧,承认藐视法庭罪,法官押后判刑。

官斥郑对法庭不尊重

案件由高院法官陈庆伟处理,陈官先处理曾荫权涉贪及渎职案后的陪审团提问后,再处理“占旺”藐视法庭案,但郑锦满仍迟到到庭,到达后不断玩手机,即遭法官指责,更反问他:“你来法庭做甚么,钟意来便来,玩就玩,我看不出你是在本案有诚恳的道歉,你对法庭完全不尊重。”法官扬言会没收郑的手机,辩方资深大状麦高义代被告道歉。

麦高义透露,郑锦满有一项刑事案底,但因本案是民事藐视法庭,不知是否合用,并透露郑担任立法会议员助理,只有1.5万元,人工不及法官所指一般1.5万至1.8万月薪巿价,而欧煜钧没有刑事案底,为一名兼职侍应,月入1万元,由现金支粮,没有文件证明。麦高义陈词时指,有别于刑事案,刑罚会有最高上限,及认罪后有三分一刑期扣减,但在民事案却没有此限制,而且更要付担对方讼费,亦恳请法官不要作弥偿性惩罚。

另一被告欧煜钧今亦承认藐视法庭。(陈雯慧摄)

郑锦满及另一被告今认罪

案情指,潮联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0日成功申请禁制令,禁止占领者占用介乎亚皆老街西行由通菜街至砵兰街交界的公共道路上,但占领者没有理会禁令,继续将帐幕及障碍物。2014年11月25日中午执达吏及警方展开清场行动,郑锦满及欧煜钧同于下午3时被捕,郑的左面、背及胸口有触痛、左膝瘀、左面肿等,被送入明爱医院,欧没有受伤,而制服欧的警员则左手肘及前臂有瘀伤及抓痕。

案件编号:HCMP 2916、292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