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高层陷两难 理应革职惟队内盼勒令退休 保四警退休金

撰文: 林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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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均已罪成,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向内部发信表示难过。不过,他除了安抚同袍外,也有难题要处理,就是如何处置七警。一般警察罪成,都“无得留低”,警队一般有2种处置方法:勒令提早退休、革职。勒令退休,用于较轻微罪行,借此保住同袍退休金。革职,便一无所有。而七警有4人是千禧年代前入职,据悉,他们享有的退休金最少共约811万元,但以案件严重性,理应革职。不过,大量前线同僚盼七警获“勒令退休”保住退休金,故管理层陷入两难境地,担心革职会打击士气。

七警均已罪成,据知当中4人享有退休金,但若遭革职,便会一无所有。(资料图片/郑子峰摄)

据庭上披露的资料,七警有4人是千禧年代前入职,亦即享有公务员退休金,而非强积金计划。这4人分别为1984年入职的总督察黄祖成、1992年入职的警长白荣斌、1998年入职的警员黄伟豪及1999年入职的警员刘兴沛。他们原本可获的退休金,只计一笔过领取的退休酬金,也共达约1,145万元,且4警每月分别可获约1万至3.3万元。但随著4人罪成,退休金可能化为乌有。

料4人若勒令提早退休 一笔过退休金共约811万元

有资深警官透露,一般而言,警察若罪成,除了立即停薪,“无得留低”在所难免,但有2种处置方式,一是勒令提早退休,二是直接革职。前者用于较轻微罪行,让罪成的同袍能保住公务员退休金,至55岁时领取。革职,便会一无所有。

就今次案中4警,以他们的年资及薪级点,若他们遭勒令提早退休,则是以罪成之日,即本月14日为“退休日”来计算,估计一笔过领取的退休酬金,共达约811万元,而每月分别可获约5,200元至2.8万元。

若勒令提早退休,七警案中,4警至55岁时可获的公务员退休金:

罪成警察 入职年份 一笔过可领取退休酬金 每月可获退休金
总督察黄祖成 1984年8月 约481.7万元 约2.8万元
警长白荣斌 1992年12月 约147.8万元 约8,700元
警员黄伟豪 1998年1月 约94万元 约5,500元
警员刘兴沛 1999年4月 约87.9万元 约5,200元

 

过往例子:冼锦华革职 黄冠豪提早退休

据过往例子,2003年前高级警司冼锦华收受夜总会女东主利益,享受免费嫖妓,被判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当时警队便将他革职;4年前,前警司黄冠豪收受火锅店利益,同样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但当时警队只勒令他提早退休。有资深警官指,警队决定勒令提早退休,还是革职,主要观乎案件严重程度,如黄冠豪一案,他只是贪小便宜,故不用革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