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出狱警官山穷水尽? 前警司任澳门赌场保安要职
撰文: 陈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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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隔853日,七警案终有结果,7名被告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受伤”罪成,最高刑罚为判囚3年,意味七警除可能面对囚禁,并且料会被革职,被判囚的警官最后有何出路?有警务人员透露,部份过往曾被判囚的警官,出狱后会从事多元行业,如保险、地产、的士司机,更多会从事保安工作,如因诈骗罪成的前警司郑保恩,在澳门一赌场任保安部门要职。
警务人员干犯刑事罪行被判罪成,很大机会被革职,失去所有警队福利,将近退休的警察则会失去丰厚的长粮,兼且有机会被判囚,惟重获自由后的警务人员是否“前途尽毁”?有警务人员透露,以往不少被判罪成监禁的警官,出狱后大部份都不想再接触前同事,有关消息少之又少,通常会隐姓埋名做一些普通工作,例如保险、地产、甚至的士司机亦有。
然而当中亦有不少前警官会从事保安工作,运用以往工作经验可出任要职,有警务人员透露,曾有前警官入职地产公司、中港贸易公司、甚至澳门赌场出任保安主管。
据了解,前深水埗助理指挥官、警司郑保恩于1997年因申请贷款及任担保人时隐瞒欠债,经审理后裁定企图诈骗借贷罪成,终被判囚,他出狱后到澳门一赌场出任保安部要职,重过新生;前湾仔分区指挥官、警司黄冠豪则于2011年因获相熟火锅店赠值逾千元洋酒下,明知对方无牌卖酒却不向上级报告,被裁定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判囚,据知他现时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