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罪成】罪成何止失自由 每月8万退休金、大紫荆或全失
撰文: 林裕华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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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荫权涉贪案审结,曾荫权成为香港历来最高级前官员罪成,入狱20个月。除了一生名誉扫地,有公务员团体代表指,曾荫权作为前特首所享有的礼遇、福利都势必被褫夺,如警方要员保护组(G4)提供的贴身保镳、终身医疗和牙科福利等,更甚的是,他之前作为公务员所得的每月约8万元退休金,以及2002年所获颁的大紫荆勋章都可能全失。
曾荫权自1967年加入政府,出任二级行政主任,便展开公务员生涯,至2002年,他官拜政务司司长,当年7月港府推行高官问责制,他才脱离公务员行列,转为问责官员。当时他的年薪约280万元,故推算他现时可领取每月的退休金为约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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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罪成令政府蒙羞 很可能全失礼遇
不过如今曾荫权罪成,公务员工会联合会总干事梁筹庭指,虽无明文守则,但曾荫权都将失去所有应有礼遇及特别安排。另据《退休金条例》,若退休公务员触犯任职政府工作有关的罪行,而对政府造成损害,或触犯《防止贿赂条例》,而罪行与政府工作有关,每月发放的退休金可能会扣减,甚至取消。至于曾荫权2002年所获的大紫荆勋章,行政署也可“搣柴”褫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