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会案|黎智英邹幸彤何桂蓝 煽惑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成
多名泛民人士被指去年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仍到维园出席六四晚会,黎智英、邹幸彤及何桂蓝分别否认煽惑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受审,法官胡雅文今日(9日)裁定3人全部罪成。案件押后至12月13日,与李卓人等5名早前已认罪被告一同判刑。
3名被告:黎智英、邹幸彤及何桂蓝,均被指涉及去年6月4日于维园的未经批准集结。黎及邹被控煽惑罪;邹与何则被控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3名被告将于下周一才作求情。
控方案情指,2020年6月2日苹果日报发布黎智英的访问,黎在访问中呼吁市民要继续向世界宣扬六四事件及发声,而他亦有份在6月4日在维园水池与多名认罪被告一同亮起蜡烛;邹幸彤则被指当晚有在维园水池与李卓人等一起点著及举起蜡烛,并推开围栏进入球场;何桂蓝当晚亦有手持蜡烛坐在球场。
三名被告经审讯被定罪。(详看下图)
黎与支联会立场相近 煽惑毋须透过说话
法官在判词指,黎到场参与点蜡烛仪式,明显是支持支联会,并且支持他们举行未经批准集结及煽惑他人参与,他是出名的公众人物,众所周知他与支联会的立场相近,他毋须一定透过说话去进行煽惑。
邹在FB写今晚见隐含煽惑意图
法官续指,邹是支联会的副主席,当晚她亦有份参与点蜡烛仪式,又提到不会让维园的灯光熄灭等,虽然她在个人Facebook未有直接邀请他人参与维园集会,但她在文末写到“今晚见”,显示她隐含有关意图,认为她自辩的说法只是在扭曲事实及她意图公然违反警方禁令的行为。
至于就参与罪,虽然邹与何均有出庭解释自己为何出现在维园,及非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一份子,但法官认为两人说法荒谬,而且难以理难及涉回避,无法推翻控方的证据。
何的FB帖文透露参加了六四悼念
法官续分析,虽然何称当日基于个人原因到场,而非参与支联会的悼念,但她却在Facebook提到当日是第一个“无大台”的六四悼念,又提到悼念便是反抗等,认为帖文显示她称自己参与了被禁止的六四集会,裁定她是明知而参与当晚集会。
认为公共卫生条例合宪
虽然黎及邹在审讯中提出宪法争议,指条例不合比例地限制集会及游行的自由,因为和平集会不应受到条例限制,条例的最高刑罚过高也会造成寒蝉效应。另外,警方亦非因为公共卫生原因而禁止集会。
法官则认为条例合宪,虽然当时新冠病毒的染疫数字已下跌,但仍需要维持社交距离措施,大量群众聚集会对公共卫生构成风险,拒绝接纳二人提出的宪法争议。
去年六四有多名不同政见人士在维园出现。(详看下图)
去年六四集会共有26人被起诉
律政司就去年的六四集会案,共起诉了26人,只有黎智英等3人否认控罪,并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余下23人,两人身在海外,法庭已发出拘捕令,另21人均承认控罪,其中包括黄之锋、岑敖晖等16人已判刑,另有5人包括李卓人、梁耀忠、胡志伟等,将于12月13日判刑。(详看下图)
李卓人等5名早前已认罪及求情,将于12月13日判刑。(详看下图)
16名已认罪及判刑的被告。(详看下图)
罗冠聪及张昆阳亦有被控,法庭已向二人发出拘捕令。(详看下图)
案件编号:DCCC857-89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