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辩方指控方证据牵强 曾荫权做又死唔做又死
前行政长官涉贪及渎职案进入第18天审讯,辩方英国女御用大律师万江仪继续作结案陈词,重点如下:
重点一:辩方首次披露曾太曾发出20万元支票予李国宝,抨击控方提交银行记录不尽不实。
重点二:辩方指内地较香港更无秘密,出示出入境记录,粉碎控方指控曾荫权、黄楚标、李国宝有秘密会议。
重点三:曾荫权自我引爆深圳大宅租务,控方不利指控对曾来说:“做又死,唔做又死”
重点四:曾荫权无向行会申报深圳大宅的租务,除非证明涉贪污,否则曾荫权只是犯错而已。
重点一:李国宝给曾太35万元现金? 辩方:控方根本甚么都不知!
东亚银行主席李国宝与被告曾荫权妻子曾鲍笑薇,于2010年7月16日早上9时相差不足33分钟内,分别提取及存入同一数额35万元的现钞,一直是本案的争议点;辩方英国女御用大状万江仪却指,银行记录显示,曾太于同年7月9日签发一张20万元支票给李国宝,李到7月21日才存入该支票,但控方却没向陪审团出示文件,加上当日无银行职员见有人将35万元交给曾太,万问:“该35万元是否真是和深圳大宅有关? 最大可能性,你们根本甚么都不知!”
万又指,控方指李国宝与曾氏夫妇于2010年11月5日晚一同由澳门返港,但她称,即使三人是一同回来,李和曾份属好友,曾太在澳门有家庭联系,不足以证明他们去澳门便与深圳大宅有关。
重点二:秘密会议 辩方:出入境时间经常一出一入,真有可能有秘密会议?
万江仪称,控方指控曾荫权和黄楚标会常在内地有秘密会议, 事实上二人的出入境记录却经常“一出一入”,例如关键的2010年11月5日,曾氏夫妇晚上6时从皇岗过关“出境”,黄楚标则于同晚7时“入境”回港,若二人有秘密会议,相信都是一个匆忙会议。
另外,曾太亦被指与黄楚标有秘密会议,但如2012年1月18日的记录,即曾太被指带风水师到深圳大宅看风水那天,曾太下午1时37分“出境”返内地,黄楚标却是在同日3分钟后“入境”回港,万质疑,二人真的有可能进行秘密会意吗?
重点三:曾荫权上电台解画是烟幕? 辩方:曾做又死 唔做又死
万江仪说,2012年2月22日曾荫权向传媒自我引爆租用深圳大宅一事,这事一直无人知晓,曾荫权大可继续隐瞒下去,无须接受传媒质询;但当时特首办回复立法会和传媒查询,而曾荫权为表对单位有兴趣,提早交租,他因退任后须迁官邸,故通信地址写上幼子地址,实无可厚非。惟事件曝光后,单位如“金鱼缸”毫无私隐,曾决定退租,亦属合情合理,惟控方不断用以作不利指控,实在是“做又死,唔做又死。”
重点四:曾荫权无向行会申报深圳大宅只是犯错非犯法
万江仪表示,雄涛广播当时有98至100%可获广播牌照,而雄涛股东在政府内的朋友,又岂止曾荫权一人,当时的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就是好例子。行会成员不会因个人友谊影响决定,更可况曾荫权只涉及租务协议,规则上毋须向行会申报,除非控方证明涉贪污,否则曾荫权只是犯错而已。辩方明天继续陈词,并会播放曾荫权在电台访问。
案件编号: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