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会|李卓人等5人下月判刑 梁耀忠获曾钰成黄宏发撰信求情
24名泛民人士因参与去年的六四集会,被控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部份被告已先后认罪,其中李卓人、蔡耀昌等5名资深民主派人士,早前亦已认罪,他们并于今(17日)在区域法院求情,李卓人亲自求情时忆述他当年在北京经历事件,强调悼念六四是其一生激情所系;另梁耀忠则获曾鈓成及黄宏发等撰求情信。法官把案押后至12月13日判刑。
今日作求情的5名被告: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锦威,及胡志伟,全部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罪,另除胡志伟外的4人,另承认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控罪均指他们于2020年6月4日在维多利亚公园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
5名今作求情的被告。(详看下图)
代表梁耀忠的律师则指,当日集会并没有暴力事件发生,而梁的角色相对被告,他亦没有在会上公开发言,只有在Facebook上发过贴文而已。律师又指,梁曾阻止激进示威者冲击立法会,他亦获得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及前立法局主席黄宏发撰信求情,指梁为人低调没有破坏行为,行事独立,不喜欢博取媒体注意。
代表胡志伟的律师亦指胡当日无煽惑他人,罪责较轻;蔡耀昌的律师则指蔡多年来致力协助弱势社群,他视每年悼念六四是他的任务,当日的集会影响很少,蔡亦非主导角色。胡及蔡律师均希望法官可考虑判二人缓刑。梁锦威则以书面陈词,未有在庭上再作补充。
法官胡雅文把案件押后至12月13日判刑。
案件原有 26 名被告,其中罗冠聪及张昆阳一直缺席聆讯,法庭已发出拘捕令。余下24人中的16人,包括: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梁凯晴、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张文光、郭永健、赵恩来、麦海华、梁国华、何秀兰、梁国雄、朱凯廸及杨森等已认罪,被判囚 4 至 10 个月;另张文光、麦海华及梁国华获判缓刑。
案中3名被告不认罪,包括何桂蓝、邹幸彤和黎智英,案件将于12月9日裁决。
案件编号:DCCC 857/2020-893/2020
3名不认罪被告将于12月9日裁决。(详看下图)
16名已认罪被告判刑情况。(详看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