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津贴|学校即日起可领表供家长填妥 校方11月5日前呈交教局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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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资产审查的中学日校、小学和幼稚园学生一次性2500元学生津贴上学年起恒常化,教育局今日(20日)公布新学年为日校学生提供学生津贴的安排,学校可由即日起到所属区域教育服务处领取申请表格,家长需填妥申请表格交回学生就读学校,而各学校需于11月5日或以前将已填妥的表格交回教育局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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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今日向全港中学日校、小学、特殊学校和幼稚园发出通函,公布在二○二一/二二学年为日校学生提供学生津贴的安排。
夜校生、自修生、持学生签证就学不属资助范围
此项学生津贴不设资产审查,所有于申请日在香港提供本地或非本地课程的中学日校、小学和特殊学校(包括公营学校、直资学校、英基学校及私立学校)及幼稚园(不论是否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就读的学生皆可获得有关津贴,但夜校生、自修生、持学生签证来港就学及持有入境事务处发出担保书(坊间一般称为“行街纸”)的学生则不属资助范围。
教育局指,考虑到部分学生理应符合申请条件,但因特殊情况而入读其他课程,故局方将视以下学生为符合资格获得这项津贴,包括他们需要在有关学年的9月1日年满2岁8个月并因有特殊需要而入读由社会福利署资助的特殊幼儿中心的儿童;就读由教育局资助的全日制启动课程的新来港儿童;就读职业训练局为中三离校生而设的全日制课程的学生。
教育局收到填妥申请 一般6星期内逐步发放津贴
学校可由即日起到所属区域教育服务处领取申请表格,而特殊幼儿中心及职业训练局则可到教育局特别职务办事处领取申请表格。家长填妥申请表格后需要交回学生就读学校,而各学校需于11月5日或以前将已填妥的表格交回教育局跟进。教育局收到填妥的申请后一般于约6星期内逐步发放津贴,并会适时透过短讯和电邮,让家长知悉申请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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