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会案|12人囚4至10个月 张文光麦海华及梁国华准缓刑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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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举办逾30年的六四晚会,去年警方因应疫情,首次以公共卫生为由,拒发不反对通知书,惟多人仍有到维园并点起蠋光。事后多人被起诉,其中12名多年来均有出席的人士,早前在区域法院承认煽惑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其中何俊仁及杨森亲自求情时,强调悼念六四是为保存历史真相,是为公义、为人道,与反中乱港扯不上关系。案件今日(15日)判刑,多名泛民的人士,包括黄碧云、蔡耀昌及天主教荣休枢机陈日君,均有到庭旁听。法官胡雅文判各人入狱4至10个月,但准张文光、麦海华及梁国华缓刑,而现正服刑的5名被告,本次刑期亦可以全部与现有刑期同期执行。

12名被告判刑情况。(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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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被告包括: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张文光、郭永健、赵恩来、麦海华、梁国华、何秀兰、梁国雄、朱凯廸及杨森。全部人均承认在去年6月4日在维多利亚公园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张文光、郭永健、赵恩来、麦海华共7人则另外承认煽惑罪。

除了张文光、郭永健、赵恩来、麦海华、及梁国华5人外,其余被告均因为其他案件正还押或服刑。

强调公共卫生必然在考虑当中

法官胡雅文指,集会游行权利并非绝对,亦要考虑到公众安全、公众秩序等予以限制,而一个公共卫生的危机必然在考虑当中。

组织者可考虑有创意的悼念方式

她判刑时强调,不会考虑到集会的目的,或各被告的政治理念,虽然法庭留意到每年六四维园都会举办集会,但在当时情况下,组织者可以用其他有创意的方法悼念,如进行互动的网上悼念活动。

社交距离措施非为阻群众聚集

法官认为,社交距离措施为对抗疫情而制定,目的为阻新冠病毒的传播,保护社会大众,而非为阻止群众为共同目的聚集,违反及煽惑他人违反有关限制的行为严重。

众被告忽视可带来风险

因此,法官认为要判处阻吓刑罚,虽然当晚没发生暴力事件,但众被告忽视可为公共卫生所带来的风险,错误及自大地以为达成他们的共同目的,比保护社会大众更加重要。

公众及政界人物站前线属加刑因素

法官亦指,部分被控煽惑罪的被告属知名的公众或政界人物,他们在集会中站在前线属于加刑因素,他们所言所行被传媒广泛报导,但仍聚集在一起,互相加强他们所想传达的讯息,令更多人聚集在维园。

未有暴力事件或有人染疫属侥幸

他们根本无法得知当日集会会否和平进行,或群众会否遵守社交距离措施,当日的确有人未遵守有关措施。当日未爆发暴力事件或染疫个案实属侥幸,煽惑他人在原本已围封的足球场参与集会,对公共秩序及安全构成风险。

获保释的被告与多名泛民人士到法院的情况。(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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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被告曾在会上呼吁继续悼念六四

案情指,支联会去年向警方申请于6月4日在维园举办公众集会,警方考虑到公共卫生的风险,拒绝集会申请。不过,案发当日,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张文光、郭永健、赵恩来、麦海华在维园水池点著及举起蜡烛,李卓人并进行发言,呼吁市民要继续悼念,在全港各区点起蜡烛,亦大叫口号“平反六四”、“追究屠城”、“结束一党专政”、“建设民主中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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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拉开围封铁栏进入球场

案中12人均有到场参与悼念,有被告拉开围封足球场的铁栏,并进入足球场继续高叫口号,期间有被告曾在地上摆放白花。活动期间,有不知名人士高叫香港独立的口号。

12名被告早前求情重点。(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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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花无论如何仍会开

何俊仁及杨森陈情时直指六四悼念为保存历史真相,其中杨森特别提到烛光悼念六四,是为公义、为人道,与“反中乱港”扯不上关系,即使六四烛光悼念集会有可能从此被禁,不过“可是自由花无论雨怎么打,仍是会开花”。

多名被告求情时都冀法庭考虑他们多年服务社会,其中张文光更获前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撰写求情信,获赞扬对教育界贡献良多,冀法庭可判非监禁刑罚或缓刑。

案件编号:DCCC887-884、886-889、891、893/2020

8名不认罪被告将于11月1日面对审讯的被告及所涉罪名。(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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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等已认罪 梁凯晴已服刑完毕

罗冠聪及张昆阳亦有被控。(详看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