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改口供案|已脱罪名不能再告 控方或难追究事主父涉强奸指控
声称遭父亲强奸及非礼的少女,涉嫌受家人干扰下在庭上指称性侵事件没有发生,其父最终被裁定脱罪。然而事后揭发其父等5名人涉妨碍司法公正。女事主的4名亲人今(17日)被裁定罪成。女事主早前再出庭作证时,明言当时未有在庭上说出事件,令其父的性侵指控再度成疑,惟有大律师指出,任何人在刑事审讯中被裁定脱罪后,都不可再就同一控罪被起诉,故此,即使女事主愿再出庭顶证其父,律政司亦难再作提告;即使女事主向父亲提出民事索偿,但事件已过多年,法庭要作处理亦有困难。
曾称用父亲的精液纸巾作诬告证据
女事主X在2019年1月其父亲涉嫌性侵她的审讯中,她作供时曾否认遭父亲非礼和强奸,又同意看见父亲手淫后,在垃圾桶找出沾有父亲精液的纸巾,并向父称已将精液抹到她的阴道,如果父亲不给她新手机,就会诬告他。
声称无得拣下才如此作证
不过,X在其父涉及妨碍司法公正的审讯上,却澄清当时的说法并非出于自愿,她又称,因家人指父亲是家中支柱,X曾说道:“宁愿我继续被老豆强奸,都唔想畀阿妈同细佬受委屈。”她否认因为想要新手机而诬告父亲,更直指这个说法“完全唔系事实”,只是她当时“无得㨂”。即使如此,X的当时的供词,最终令其父脱2项强奸及5项非礼罪名。
事主X称她作供前遭父母、祖父母及叔叔干扰下改变口供,各人的角色如下:
已脱罪名不能再以同样罪名检控
然而,庭上虽然出现了新的说法,但是否表示控方可再追究X父的性侵指控。大律师苏俊文却指出,任何人在刑事审讯中被裁定脱罪后,都不可再就同一控罪再被起诉,因此即使女童愿再出庭顶证亲父,相信律政司亦不能再作提告。
妨碍司法公正案判刑须考虑案件背景
不过,苏大状指出,法庭在判刑时,会考虑到引致妨碍司法罪背后的事件,若果背后所涉的事件只是交通意外,如艺人谢霆锋2002年在金钟遇上交通事故后,之后找人“顶包”,并被裁定妨碍司法公正罪成。由于案件背景所涉的只是一宗交通案件,所判处的刑期或会较轻,而谢在该案中最终只被判罚社会服务令240小时。
苏续指,若果背景涉及严重罪行的指控,法庭亦会相应地上调刑期,亦会考虑被告在案中的角色。不过,虽然本案背后涉及严重的性侵指控,但法庭在判刑时,是不会再考虑该案的案情及细节。
民事索偿须在时限内申索
虽然事主仍可循民事途径控告亲父,指对方涉人身伤害,从而要求索偿,但苏大状指出,由于民事案件有申偿时限,案发后3年内便要提出申索。若要提出逾期申索,必须提出充分理由,如在交通案件后入院昏迷3年,法庭或会使用酌情权受理申索。本案事发至今已超过3年,申索会有一定难度。
另外,事主要在相对可能性下,证明其申索,但法庭也会考虑到她在刑事法庭的作供内容,若她曾承认就性侵指控“作故仔”,或会受到民事法庭所质疑,法庭亦未必会信纳其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