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精简建筑上盖面积审批 由屋宇署统一计算 8.23生效
撰文: 张嘉敏
出版:更新:
发展局于2018年成立“精简发展管制督导小组”,研究精简各部门的审批流程。屋宇署、地政总署,及规划署发出联合指引,将由屋宇署负责统一计算建筑物上盖面积,而新批的地契将不会加入建筑物上盖面积限制。新指引将于8月23日起生效。
屋宇署、地政总署,及规划署过往就建筑物上盖面积有不同规定。根据屋宇署、地政总署,及规划署最新发出联合指引,日后将由屋宇署负责统一计算建筑物上盖面积,而规划署、地政总署于审批上盖面积时会采用屋宇署的计算结果。
新批地契不加入上盖面积限制
而新批的地契将不会加入建筑物上盖面积限制,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加入限制,地政总署亦会跟从屋宇署的计算结果。旧有地契持有人可以申请移除有关涉及上盖面积的限制,不过申请人需要补地价及缴付行政费用。新指引将于8月23日起生效。
首阶段“精简审批流程”实施 加快项目发展 屋宇署探讨其他建议本港多幅CDA土地未发展 屯门临海官地闲置26年 规划署将检讨10亿资助旧楼修渠 明起接受申请 首阶段处理未遵屋宇署命令楼宇申诉专员批屋宇署处理驳错渠个案怠慢 有个案拖逾11年才解决